你說的有道理,不能一概死刑,不能說死了人就要判死刑。

本帖於 2009-08-14 18:45:44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可這個人有四條人命啊,如果判的輕就沒什麽警示作用。刑罰就是要以懲立威,強迫大家遵守法律,如果達不到這個目的,說明法律本身或執法有問題。除了精神病之外,任何一個違法者都有其自己的理由,我們站在他們的立場上就會覺得他們違法合情合理或情有可原。可是站在被害人的立場上得出的就是相反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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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 this guy does not even have a license -rsg11- 給 rsg1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5/2009 postreply 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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