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如果要把自己的錢給配偶以外的人,都得配偶簽字的,這個你不知道麽?我每次填保險受益人表的時候都看到這個提示的。所以若發生在美國,你媽媽還是要輸官司的。
所以啊,你哥留下的錢就該屬於你嫂子,你哥的錢是你哥和你嫂子結婚多年創造的共同財產,你嫂子當然有權支配啦。你哥買房子給你媽媽住,但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呢?如果是你媽媽的,那你嫂子是非法剝奪你媽媽的財產。既然法院認為你媽媽應該搬出,可見房產證上是你哥的名字,所以你嫂子當然可以收回。
你嫂子固然有做的不對的地方,可人家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你就不要以自己是美國公民去威脅俺們的溫總理了,先自己翻翻法律書吧。
樓主白當美國公民了,配偶是第一繼承人,孩子都是不一定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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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真有耐心給她解釋。樓主就是個貪得無厭的
-subree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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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09 postreply
00: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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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都是逆向思維?謝謝你的關注。
-x蕭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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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09 postreply
09: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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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你看到的就隻有錢。
-x蕭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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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09 postreply
15: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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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之心能度君子之腹嗎?
-x蕭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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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009 postreply
23: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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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有權用自己的錢給自己買一塊墓地吧?
-x蕭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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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09 postreply
15: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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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誤區:你也為中國已經和美國一樣文明自由平等了嗎?
-x蕭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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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09 postreply
21:2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