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鎮壓在前,真正的暴亂在後
還有一個重要事實就是,中共"平暴"以後,其電視新聞中所報道的整條長安街上及複興門外大街一直到八角村一帶,三環路上馬甸立交橋一帶大批車輛被焚燒的情形都是事實。但是,這其中的百分之九十九甚至更多的車輛都是戒嚴部隊開槍殺人後,市民們出於義憤放火燒的。中共事後用這些車輛被焚的事實說明其開槍殺人之後而不是之前。開槍之前,北京市民的反抗行為至多不過是限於扔石頭,設路障等。所以,公正地說:正是由於中共下令開槍才導致了市民群眾的激烈反抗,而不是群眾的激烈反抗導致了軍隊開槍。
當然,中共在發布"戒嚴令"激化矛盾之後,軍隊如果不訴諸武力絕對進不了北京城,但是,即使從維護一個專製政權的角度出發,開槍之前的北京局勢也絕沒有嚴重到非使用致命武器才能解決問題的地步。當時,人們雖然抗議戒嚴但畢竟沒有武裝反對戒嚴。
六月四號上午,大批軍車被堵截在西單一帶,車上的士兵完全沒有施暴行為。有的士兵打開槍膛讓市民和大學生看,真誠地表示自己的槍裏確實沒有子彈。
這時,天空中不時有直升飛機盤旋,向這支部隊喊話,傳達對暴徒堅決反擊的所謂"中央軍委命令"。但是,多數軍官和士兵根本不理會天上的叫囂,在"暴徒"們的圍攻下紛紛棄車而走。因而才給了"暴徒"們以燒車的機會。我同號的一個人就是四號上午在軍事博物館一帶燒軍車被抓獲的。
中共作的最不光彩的事情就是一方麵對那些沒有下令堅決反擊的軍官進行處理,一方麵卻又利用他們沒有反擊才造成的大量燒軍車的事實證明其開槍的正確。其實,如果當時所有進京部隊和武警統統開槍殺人,哪還有一個人敢去燒車,哪還有一個人敢打"人民子弟兵"!如此結果,中共還拿什麽來說明"北京發生了嚴重的反革命暴亂","戒嚴部隊忍無可忍,自衛還擊"呢?
所以,那些沒有開槍因而也受了一些損失的部隊才是真正為中共政權作了天大的好事。
浴火鳳凰
("六·三"之夜:誰開槍?/高新 全文完)
六四,圖片曆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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