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公共輿論與公務員形象-淺析杭州飆車撞人事件的擴大化

本帖於 2009-08-14 18:45:44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目前正在閱讀大量的關於中外公務員建設製度的文章,感悟到我國目前公務員製度在任何方麵都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的水平,但是昨天我沒法繼續保持平靜的心態去研究這個領域了,杭州飆車族撞死行人的事件從發生一直到現在,事情的發展完全呈現出了目前各種社會因素相互作用下應該的態勢,但是總體來說,這個時間通過媒體的迅速擴大和公共輿論與地方媒體對參與處理此事的公務員態度的質疑,是最具有代表性的。

具體時間可以到google搜索,輸入“杭州 撞人 飆車”等詞匯,就會看到相關的網頁,我在這裏對事件本身的過程就不細講了,重在分析。

在這個事件裏,焦點可以聚集到幾個人的身上,那就是肇事司機、肇事司機的母親、死者、圍觀市民、以及發布會上的警察。其實,肇事司機和死者,這兩個導致事件的直接因素,其實起到的是導火索的作用,他們兩個人隻是在一係列因果關係中直接衝突的先鋒,真正使事態擴大的不是他們本身,而是一係列不同群體間利益和價值觀的衝突,最值得深思的是,在這個事件中,公務員價值的體現,公務員服務群體的定位,恐怕才是最為關鍵的問題。警察代表著公務員,肇事司機的母親也代表著公務員,所以,這個事件中的群體可以分為兩類:公民群體和公務員群體,而隱藏在其後的,則是目前兩個群體間加劇的不信任與抵觸,以及法律監管的隨意性。

首先,肇事司機對整個事態的反應很有代表性,他的家庭背景是非常值得關注的,其母為政協委員,屬公務員性質,開的車是價值40w以上的三菱evo跑車,可以將之定位為有政治背景的富二代,換句話說,就是太子黨成員。另外,從其習慣在市區道路飆車來講,就是無視法律的表現,而撞死行人後的反應更加強化了這種法律意識的淡漠,在正常的公務員製度下,其母應該回避對事故的調查,並且在反應如此惡劣的環境下,應該主動辭去相關職務,但是事實也恰恰相反,不但作為最快出現在現場的人,而且打了很可能有操作性的電話,這樣的公務員相當有代表性,從行政幹擾正常法律的實施,並且從事後警察的最先表態來看(請注意是最先表態),正常的法律執行應該是受到了幹擾,這就體現出來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行政公務員與一般公務員的關係是不正常的,暴露了濫用手中的政治權利通過操作正常程序謀取私利的行為,而警察,則代表著被變相的公正。可以說肇事司機沒有素質、沒有法律意識、缺乏基本道德等等,但是這些根源,正是在以上行政幹擾正常司法的影響下促成的,一般的富二代(沒有直接的政治背景),和普通飆車青年,不會接觸到這種操作程序,而“太子黨”則是在這種操作程序中熏陶出來的,因為操作者是他們的親人,所以即使是作為旁觀者,他們也受到了太多的影響,看到了太多的扭曲,這樣形成的價值觀和道德準則就如同是飆車一樣,沒有任何約束的發展起來了。而他的結果,就是撞死行人後若無其事,說若無其事可能不準確,因為他可能真沒把這當回事,死了一個普通公民而已,沒有政治背景和財富背景的公民而已。

第二,促成該事件擴大化的是,以死者為首的普通公民們,在警察最初表態時的發出的質疑,是極度不信任的表現,這裏反應的不是警民關係如何,而是反應出,在濫用行政權力謀取私利的行為裏,最直接受到損失的是基層公務員、甚至是法律的代表者(我國實行的是司法執法一體製,中國警察不僅代表執法,也代表司法的公正)與公民之間的關係,使應該作為所有公務員的價值核心————一切皆服務於公民(國內國外都是這樣的,這是公務員的本質)發生了根本性的背離,公眾不信任公務員,不信任司法,這對於國家公務員製度的改革與完善是非常之危險。而公民的反應也值得深思,從給杭州市長的信中可以看到,公民的申訴權已經放棄了法律,法律被受到了蔑視,受到了不信任,因為給市長寫信的本身,就說明公眾把事件的解決方法交給了行政權力,用一個權力去解決另一個權力,在整個事件中,警察表態的含糊代表了法律的含糊,結果是法律不但沒有起到公正的作用,反而促成了事態的擴大化,真正能夠解決問題的核心還是交給了政治權利的較量,但在最後,仍 就以法律的麵容收場。

第三,不能否認我們麵臨了一個開放的時代,雖然仍然不夠開放,因為沒有在cctv上見到這個報道,但是能夠促成這個事件擴大化的,離不開現在的通訊技術,設想,在人治更為猖獗的過去,沒有網絡沒有媒體,這類事情的擴大速度和程度是非常有限的,直接限製著公共輿論的影響力,而現在,隨著技術支持,公眾輿論可以得到迅速的同步化,這個迅速,就是指能早於法律過程受到幹擾並且執行之前。另外,公眾輿論的迅速同步化可以促進公共監管的力度,使得這樣的事情不能按照少數牟利者的想法一樣得到快速的解決,相反,解決手段越超越正常,輿論擴大就會越廣泛,因為公民個體的利益損害,就會預示著可能出現全體公民的利益損害。

公務員的腐敗不足為其,但是公務員的腐敗如果能夠順利的完成,公務員需要腐敗來保住自己的位置,公務員不能做到為公民直接服務,那就不是個人本身的問題了,應該從公務員製度本身去尋找答案,目前來講,我國的公務員從整個體製的設計到具體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的核心建設,都已經像食品衛生法一樣落後了,這樣的現狀需要中央政府強有力的著手去改變,我們現在的公務員體製和種種嚴重的問題與日本二戰前的公務員沒有區別,公務員成了官,成了單級的管製者,浪費稅收,高高在上,把本來應該克服的官僚的缺點通通暴露出來。但是,二戰後日本在短短幾年裏就建成了全世界最好的公務員體製,公民與公務員的比例在發達國家裏是最高的,服務意識和態度是最好的,辦事效率是最高的,那麽中國呢?一個背負著13億人口的大國,難道連日本的水平都不願去超越麽?在中國,應該沒有官,因為官這個字的本身就意味著公民沒有民主,中國的公務員,應該是中國共產黨組織起來為中國公民直接服務的精英團體,他的基礎應該來自於公民本身,他的力量有著共產黨的監督和管理,而並非獨立於公民的利益團體,如果說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國民的孩子,那麽公務員則是孩子的孩子,他的存在,他的目的,他的責任,最根本來自於國民本身!

所有跟帖: 

問題不錯,頂一下. -東方邪- 給 東方邪 發送悄悄話 東方邪 的博客首頁 (164 bytes) () 05/13/2009 postreply 01:09:20

肇事者母親應回避那段有點偏頗。 -Patrio- 給 Patrio 發送悄悄話 (668 bytes) () 05/13/2009 postreply 02:27:40

你這種分析,貌似公正---難道二十歲了還需要他母親來替他幹點什麽嗎? -weimianke- 給 weimianke 發送悄悄話 (137 bytes) () 05/13/2009 postreply 17:45:01

誰出事了都會想見自己的親人。 -Patrio- 給 Patrio 發送悄悄話 (318 bytes) () 05/14/2009 postreply 02: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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