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該立個法,而不是下個通知。白紙黑字的法律,投資之前研究確保不犯法。以通知治國,誰知道你下次又要下什麽通知?這麽搞,做生意的政治風險就太大了。
這叫以通知治國。如果被搶的中國文物不允許拍賣,強行拍賣的公司不允許在中國開公司。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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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國際大公司有幾家不在中國? 對你這號人,愛做不做!
-竇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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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2009 postreply
08: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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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有點象顧大娘
-雁南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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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2009 postreply
08: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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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又如何?砸你胡攪蠻纏沒商量!
-竇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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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2009 postreply
08: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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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發言整個就是一個為法國拍賣中國被掠奪文物正當性做辨護。
-竇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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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2009 postreply
08: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