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叫以通知治國。如果被搶的中國文物不允許拍賣,強行拍賣的公司不允許在中國開公司。

來源: 2009-02-26 07:58:4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政府應該立個法,而不是下個通知。白紙黑字的法律,投資之前研究確保不犯法。以通知治國,誰知道你下次又要下什麽通知?這麽搞,做生意的政治風險就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