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文化”一例:和服不成佳能成?

12月13日,厲害國的“國家公祭日”。紀念曆史上的“南京大屠殺”。

2021年的這個紀念日,發生了一起“外圍事件”,浙江海寧的一位女士當日穿了件日式的和服上街閑逛,被“舉報”,然後當地警方介入,對該女士穿和服的“不當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和教育”。

報道鏈接在這兒:

https://news.sina.com.cn/s/2021-12-13/doc-ikyakumx3951150.shtml

好吧,雖無“法”詳述“公祭日”不可用日式物品,但就算是非約定的“俗成”,12月13日不可公開享用日式物品。

那其他日式物品能不能用?日式餐廳在“公祭日”能開張嗎?日式“先進設備”呢?比如相機,佳能牌的?

這個嗎……..

網上查了一下,“公祭日”當天(2019年)在南京的公祭現場,有兩位老人家用著名日式品牌的“佳能”相機(Canon)拍照“紀念儀式”:

https://www.uulucky.com/show-1171602.html

https://m.mp.oeeee.com/a/BAAFRD000020191213238210.html

除了現場兩位老人家,新華社攝影記者的日式設備在每年12月13日可用不可用?還有即將退休的胡錫進胡同學旗下“環球時報”攝影記者的日式設備12月13日可用不可用?

如果新華社與胡同學的部下可以,那這個“俗成”的在“公祭日”不可公開享用日式物品的“潛文化”是不是這樣:“限製在1213日公開使用日式物品,但是,‘權力’方的使用例外。隨便用。”

“權力文化”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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