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如累卵而為富不仁的中國商人與中國的稅收------《邪惡的中國文化》

第六節   中國的商人

自從舜流放“冒於貨賄”的饕餮,中國曆朝曆代政府,是對商業行為采取各種限製,對商業從業者的社會地位的劃分非常低下,低於從事耕種的農民。士、農、工、商,商人屬於社會最低的等級,僅僅高於奴仆地位。
中國各時代的富人,必須依靠權力的支持和保護,才能生存;即使如此,都仍然岌岌可危。漢武帝一聲“告緡令”下達,全中國商賈中家以上者,大部分破產《史記·平準》。明朝的海瑞在南京一聲令下,大大小小的商賈們立即提心吊膽,風聲鶴唳,不計其數的商鋪關門歇業,更有甚者被身送東市,抄家丟命《明史·海瑞》。
毛王朝時代杜絕商業交流,其思想根源——就是來源於舜流放“冒於貨賄”的饕餮。
二十一世紀初,福建省福州市市長,為了超市集團的壟斷利益,一聲吆喝,強行關閉該市重要的農貿自由市場,幾千個處於中產階級的個體小商販,便衣食無著落……

一、中國商人的“保護費”。權富苟合,富人自然要向權貴們繳納數目不菲的“保護費”。富人與權貴相互勾結、相互利用,自然沾染儒家封建權貴者們毫無人性的不良習氣,“為富不仁”的千古罵名,便像泰山上帝王封禪的沉重碑石一樣,永遠地壓在富人們的身上。故中國人流傳數千年的俗語:“民不與富鬥,富不與官爭。”自有它深深的儒家封建神權崇拜的根源,在中國任何曆史時期,都長葆青春。
2011年5月23號,河南省南陽市唐河縣檢察院,對南陽奧奔公司法人楊金德及其員工等23人起訴。其中“組織領導黑社會罪”簡直就是把法律當作“兒戲”隨便玩弄:“奧奔公司有嚴格的管理製度,員工入職前,必須閱讀一本叫《沒有任何借口》的書,這是西點軍校200年來的行為準則;法院認為這是典型的黑社會手抄本,讓員工看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要讓他們服從命令和管理的嚴密組織的表現……”楊金德最終被判刑20年。這就是當今中國富人,未向共產黨儒家封建神權網絡繳納足夠的“保護費”,而得到的可悲下場!

二、中國財富的不穩定性。當富人所倚靠的權貴者一旦失勢,他們的財富失去存在所必須的權力保護,冰消瓦解的時日指日可待。中國民諺“富不過三代”,就是中國的權富苟合、狼狽為奸的真實寫照。除了在封建帝王的直係家族外,儒家封建權貴者們,在像饑餓的豺狼一樣相互爭奪的儒家封建神權網絡體係中,很難保持數代人興盛不衰。
例如紅頂商人胡雪岩,當他的保護靠山左宗棠去世後,他窮其一生建立的財富王國,也跟著冰消瓦解。又如著名官商盛宣懷,當他的權力靠山李鴻章去世後,他風光的歲月,也就跟著轉瞬而逝。再如香港富豪“李超人”依靠中共權力靠山——“江核心”,在中國大陸建立龐大的經濟帝國;隨著“江核心”的退休,“江核心”建立的儒家封建神權網絡,被中共新的領導人——“習核心”徹底瓦解之後,“李超人”在中國大陸搖身一變成為“李忘恩”,則是必然的結果!
歐美的財富脫離權力,而獨自存在。所以,歐美許多家族的財富,可以追溯到幾百年前的祖先。例如法國巴黎一個家族餐館,延續五百餘年而興盛不衰,而且餐館中居然保存五百年前的陳酒;法國的一個建造於中世紀的水力磨坊,直到現在仍然在運轉,它的主人依然是建造者的後代……這在中國就像天方夜譚中的囈語一樣不可思議。

三、中國商人的最終追求。正因為中國人的財富不能穩定而長期的傳承,此嚴重地阻礙財富的擴張。這種附屬於儒家封建神權的財富,迫使擁有財富者,寧肯追逐權力,而不願擴張工商業經營。而且,中國的儒家封建神權權貴們的層層剝削、敲詐勒索,和各種關卡,也大大地阻礙限製工商業的經營能力。
所以隻有權力才能保護他們的財富,而且權力能給他們帶來更多的財富,所付出的遠遠低於工商業經營的成本。何況,在儒家封建神權的等級森嚴的社會體係中,從事工商業者的社會地位極其低下,甚至低於從事農業勞動者,然而財富並不能提高人們的社會地位和生活享受:工商業者們的服飾、住房、交通工具、生活享受……都受到嚴格的限製,即使修建房屋的大門上的銅釘數量都有嚴格的規定限製。
在中國曆史上,一直存在買賣官爵的現象,富人們一旦花巨資,買到一定級別的爵位後,社會地位立即提高到相應的級別:服飾、住房、交通工具、生活享受……都達到相應的水準。此習延續到今天,現在各地的地方官位,幾乎明碼標價公開出售,這種公開的秘密在現今共產黨統治的中國大行其道,即使中小學的校長職位都居然明碼標價……
宋、明、清時代,中國也有近似於資本主義工業生產關係的萌芽,正是因為從屬於儒家封建神權的財富的傳承的不穩定性,嚴重地阻礙這種新興的生產關係的真正出現,根本不可能產生穩定的資本家階層和傭工階層。更重要的是,儒家等級森嚴的思想文化意識中,鄙視工商業的深厚意識底蘊,迫使社會精英們,都追求爭奪儒家封建神權,而不願意從事社會地位低賤的工商業。
即使當今,中國的商人都盡可能地與政治神權拉上關係。例如,出身於“芻狗”的商人,都會花錢在政協或人大,買一個虛職等。

補記:中國的貧困縣——四川省南部縣的官職價碼。2003年,筆者回中國探親,與老師談論南部縣的官場腐敗:普通的村小學校長職位的價碼是兩萬元人民幣;普通中學的校長職位是二十萬人民幣;重點中學的校長職位是一百萬人民幣……任期為三年。縣公安局的局長職位是三百萬人民幣;縣教育局的局長職位是一百萬人民幣;縣衛生局的局長職位是一百萬人民幣……任期為三年。鄉長、鎮長等分貧窮、富裕的地區,而價碼各異,即使最貧窮地區的鄉長職位為五萬元人民幣。
據可靠資料:全中國大陸都如此。

四、中國商人的儒家思想文化意識。中國的曆代的商人企業家們的思想意識,完全被儒家封建神權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識所武裝。他們對待為他們創造財富的雇傭人員,視為奴仆,視為牲畜,以森嚴的等級來約束雇傭人員。
在今天的中國仍然如此,在華人企業或華人管理的企業裏,或者深受儒家思想文化意識影響的日資或韓資等企業裏,都有森嚴的等級規定,或不成文的等級觀念。在純歐美的企業裏,雇員和老板是真正平等的雇傭關係。例如在年終時,老板請雇員們在餐館裏吃飯,歐美的雇員們不會理會老板的一舉一動,隨便坐下就餐,根本沒有上下尊卑的思想意識觀念,而隨意聊天。可是在華人企業的老板請雇員在餐館裏吃飯,華人雇員們必須等待華人老板的到來,讓華人老板坐在所謂的上席尊位,然後在觀察注視老板的一舉一動之下,戰戰兢兢、誠惶誠恐地就餐……
現在中國許多企業招聘大學畢業生,都有嚴重侵犯人權的條款:比如不準戀愛等。許多企業的管理方式,純粹就是等級森嚴的儒家封建神權崇拜的軍事化管理。它們為了追逐自己的最大利潤,根本不理會工人們惡劣的工作和生存條件,僅僅是把雇員作為他們追逐利潤的血肉機器。例如,號稱為儒商的一家著名“台商”,把他的中國大陸企業,管理得比歐美的軍隊還嚴格,企業內部有許多嚴重侵犯人權的成文或不成文的條款規定。所以在這種企業裏工作的雇員們的生存壓力是歐美人根本不可能忍受的。即使長期在儒家思想文化意識奴役下,鍛煉出來的忍受力超強的中國人,在一年內,居然有十幾人選擇輕生……

五、中國商人的財富消費。歐美的許多富豪,把部分財富捐獻與社會,回饋社會,進行慈善事業。以前主要是捐給宗教教會;現今是各種各樣的慈善機構或自己成立慈善基金會。而且他們進行的慈善事業,並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而是捐贈給真正需要幫助的弱者,或某些資金短缺而必需的科技的研究發明上,如醫療衛生。
可是中國曆代的富豪,除了炫耀財富,就是仗勢欺人、橫行鄉裏,很少回饋社會。他們也對宗教場所捐贈,僅僅是修建寺廟或重塑佛像金身,希望以此祈禱自己和子孫後代長保富貴而已,並非是直接捐贈給宗教場所的慈善機構;他們偶爾也會在特別的日子裏大做善事,比如在喜事或喪事期間,讓所有窮人來白吃白喝幾頓,以炫耀他們的財富。這種所謂的善事,隻是一種額外的施舍,並不是在窮人或真正需要幫助的弱者,在必需的時候雪中送炭。中國“芻狗”的“恨人窮、怨人富”的思想根基就源於此。一旦這些富豪失勢,淪為貧窮者時,根本得不到人們的絲毫同情,反而會因為以前為富不仁、仗勢欺人,而被踩上一隻報複的怨腳。

第七節   中國的國家稅收

歐洲曆史上的國家稅收,都是富人的稅率高,窮人的稅率低,所有人都必須納稅。財富和收入越多,稅率越高;還有高昂的遺產稅。這樣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社會財富分配的兩極化,不太尖銳對立,窮人也有生存的空間,不會出現大規模地餓死人的現象,從而引發社會大動蕩。
可是在儒家封建神權統治的中國,國家稅收完全壓在底層的“芻狗”身上。豪富權貴之家,根本不需納稅;勢力強大的儒士階層,完全免稅。形成“劫貧濟富”的儒家封建神權崇拜的特有的社會現象。

一、西周之前的勞役。西周之前,中國實行“井田製”。全國的土地分為公田和私田,“芻狗”們幹完公田的農業勞動後,才能耕種私田。

二、封建社會的農業稅。公元前594年,魯國實行“初稅畝”的賦稅製度的改革:按照實際占有土地麵積征稅,是中國曆史上征收田賦的開端。以後曆朝曆代都以賦稅和征收稅賦,一般是以“人頭稅”、“地稅”作為主要征稅的方式。另外,必須服勞役。

三、毛王朝,農村所有土地、財產為國家所有。從1952年的土地革命完成時到1957年,中國農村實行的是封建社會的農業稅。從1958年到1961年的“大躍進”期間,農民無償地進行集體統一勞動,征收集體農場出產的農作物。從1962年到1978年,農民在農場集體統一勞動,但保留小塊的“自留地”,農民必須在無償集體勞動之後,才能耕種“自留地”,征收集體農場農作物。
在整個毛王朝時代,城鎮工人有償集體統一勞動,企業為國家所有。

四、鄧王朝。中國農村完全恢複到封建社會時代的農業稅和服勞役,直到2006年取消農業稅為止。城鎮征收工商稅。
在中國曆史上,“芻狗”們無條件地繳納沉重的稅賦,養活儒家封建神權龐大的國家官僚機構,卻無任何回報,而且還要受到儒家封建官吏們殘酷無情的多重壓榨剝削……這種儒家封建神權崇拜的特有社會現象,直到至今,仍然如此:底層“芻狗”——農民繳納沉重的捐稅(許多生活在窮鄉僻壤的農民,把土地上出產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上交各種苛捐雜稅),卻得不到任何回報(直到2006年才取消農民捐稅)。這種稅收體製,必然導致:貧者愈貧,富者愈富;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如果按照歐美的貧富差距的社會安全指數,來衡量中國現今社會的貧富差距,中國社會早已成為爆發的活火山。可是中國卻並未出現社會大動蕩,其本質根源就在於深厚的儒家封建神權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識底蘊:底層“芻狗”必須無條件地跪伏在儒家封建神權的腳下,底層“芻狗”對儒家封建神聖不可侵犯的神權,發自思想意識底裏、靈魂深處的恐怖,而不敢輕易產生抗爭之思想意識;儒家封建神權占有者們,對稍有異心的抗爭者施以殘酷無情的鎮壓手段——不經過法律程序,就可以任意屠殺並無違法的抗爭者,這就給“芻狗”們以精神和心理的威懾,斷絕他們產生抗爭的思想意識。所以,中國“芻狗”不到大規模餓死人的時候,不會產生抗爭的思想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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