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亦一事實 此亦一事實

立在茶軒說老驢確診新冠了,被美軍監管了,還派了個護士小姐給我喂藥。現在護士小姐姐這麽緊張搶手的。。。我現在連被測試資格都還沒有湊齊,卻發現無法憑事實訓誡他造謠,既然沒測。再說,美國發展這麽快,有預測40%和60%的,誰說得準呢。我若現在訓誡了他,萬一真中彩,他說的可成了事實。既成事實和未成事實都算事實麽。他搖身一變就成了吹哨人、英雄。將來不但要平反、道歉,還要評他做茶軒先進工作者。。。無奈,隻好先讓病毒飛一會兒。。。

說到吹哨人,似乎是在透露事實。李文亮發同學圈,說是SARS。這個後來證明並不是事實。須知道事實也是因時因人而異的。李文亮專業不是傳染或病毒,他並不掌握第一手資料。他在同學圈發,並囑咐不要外傳。很大的可能性是自己又擔心又吃不準,發給同行們幫著琢磨琢磨的意思。我們將李醫生定義為吹哨人,不是基於事實,而是訴求。訴求就是,不管我們在微信裏說的是不是事實,警察不允許也無權訓誡我們。我們怎麽也不能同意警察以李文亮說錯了SARS這個事實,就有理由如此對待公民。

後來的新冠在武漢爆發,這不是李文亮吹哨的事實,卻是另一個更悲慘的事實。而我們用這個既成事實,去證明李文亮,是挾事實民憤支持訴求。盡管彼事實未必就是此事實,但生活一直就是這樣的。事實之所以這麽靈活機動,是因為我們所說的事實,其實隻是一種主觀認定,盡管很多人將其與客觀事物混同。事實本是個概念,概念不是東西。

可事實畢竟是要求有足夠證據才能成立的認定。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隻是推論。推論永遠不會成為事實。一個事實不可以推論出另一個事實,因為每個事實需要有獨立證據,而推論總是用利用關聯的轉折的證據。新冠病毒人傳人的速度非常快,已經證實。這個事實,卻不能證明當初專家組“沒有證據證明人傳人”是胡說。更無法推斷專家是在已知有人傳人案例後仍然如此說。這是有可能,但需要獨立證據證明為事實,不能僅靠後來知道病毒確實人傳人來推斷。此亦一事實,彼亦一事實也。

李文亮被訓誡,武漢的疫情大爆發,都是事實。可若要說當初李文亮不被訓戒,言論自由信息透明,疫情就會得到更好的控製,隻是個推論,沒有證據,也無法退回重演。似無必要“據理力爭”將其做成事實。畢竟事實隻是個主觀認定,哪怕用鋼鍛鐵鑄,俵銀鍍金,也不會有一絲重量。美國現在有很多感染,這是個事實,但恐怕是我們無法掌握,而且還不斷變化的事實。我們能掌握的是確症了多少病人。你想掌握全部,事實上是不可能的。信息再透明,也隻能推論。可是那麽多病毒模型、數理模型、武漢指數、韓國參數、意大利常數等等等等,出來那麽多,哪個才是真或那個更接近事實呢?但事實的定義限定了它不可能是真相,事實隻能是片段。

事實都是有條件的,人為切割出來的,完全可控的。有一段時間我們每天隻增加幾個病例,隻需保證每天隻做十個二十個測試。對於三億人的大國,病毒(事實)當然under very controlled。我們CDC還製造保持了一個良好的長期的沒有社區傳播的事實,完勝中國專家“沒有證據證明人傳人”。僅僅在測試先決條件中加了個“必須有熱點旅行史”。雖然測試條件放寬後有人質疑,但無妨事實長存。“存在社區傳播”和“未發現社區傳播”是兩個互相獨立的事實不是?

武漢成為世界上疫情最早大爆發的城市,被封城措施做成了“鐵的事實”,因為措施本身就足夠充分必要證據。武漢同時也是新冠病毒的初始發源地,現在還僅是一個容易想到的推論,曆史還證明了是可信度不高的推論。需要對病毒進行長期追蹤對比分析才能確定。但這個未必最終能做成事實。比如,如果武漢將所有的病毒標本都摧毀了。。。這個太直接粗暴。或者溫柔點:武漢以外的其它地區,都不測試不采樣。等最初幾批病人都死光了,這個“真相”就會一起被埋葬了。沒有足夠的樣本,這個起源地可以永遠被分布在各種可信度不算高的“推論”上了。。。

事實啊,可大可小,有新有舊。可以被製造,完全可調控,還能被消滅。而且,到處都是用彼事實代替此事實證明他真相的戲法人人會變。。。想通這一點,我立刻變得純透明,心也不見肺也不見了。老子肺都頂沒了,你個冠狀還是球狀都管個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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