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選政治相對合理的前提是,必須有強有力的法律,即法律必須尊重,輸了就得認,不能拋開現有法律上街,上街就屬非法。

香港的反修例示威無視製度程序,不敢麵對議會投票,搞要挾,是非法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