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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誰寫的?寫它的目的又是什麽呢?
我們知道聖經一共66卷,而他們的作者是由35-40位先知和使徒們所記錄的,他們從一國之王到一船之漁夫到當時的律法師等各色不同的人物,他們文化程度不同,職業不同,社會閱曆也不相同,甚至他們所生的時代都不相同,但讀過聖經的人都知道,寫出來的聖經口吻卻出奇的一致。就如同一人所撰寫。
為什麽會這樣呢?我們從聖經裏麵找找答案,
在聖經的一處寫著說: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3:16
神所默示的:也就是說聖經並不是人所寫的,而是神來默示的,通過聖經的閱讀可知默示就是作為靈體的神通過某一個人指示出來自己的意思,所以聖經所表達的是神的想法
那神在聖經裏麵記錄了什麽樣的內容呢?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
是什麽樣的教訓,督責呢?又是怎樣使人歸正,為什麽使人歸正,在造物主神的眼裏的義又是什麽呢?後麵慢慢分享......
繼續向下看,另一處寫說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馬書15:4
這處經文也告訴我們聖經是為了教訓我們而寫的,並且可以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在如今這種價值觀混亂的世界中,聖經裏麵的絕對價值觀又是什麽呢?又是以怎樣的善惡標準來對我們進行教訓,歸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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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究竟是誰寫的
《聖經》究竟是誰寫的
郎楷淳
《聖經》是猶太教與基督教的共同經典,由《舊約》、《新約》組成。《聖經》的起源充滿了神秘感,關於它的作者的爭論已有多年
若幹世紀以來,有幾十億人讀過聖經(Bible)。許多學者花了一生的時間來研究它,而拉比(rabbis——猶太教祭司)、牧師和神父則專注於從書頁上解釋、教導和布道。
作為世界兩大宗教猶太教和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的神聖文本,《聖經》對文學也產生了無與倫比的影響,尤其是在西方世界。這本書已被翻譯成近700種語言,雖然很難得到確切的銷售數字,但它被廣泛認為是世界上最暢銷的書。
但是,盡管《聖經》有著不可否認的影響,它的起源仍然是個謎。即使在它存在了近2000年,聖經學者進行了幾個世紀的調查之後,我們仍然不確定是誰寫了它的各種文本,它們是什麽時候寫的,在什麽情況下寫的。
一、《舊約》:單一作者論
《舊約》(OldTestament),或《希伯來聖經》(HebrewBible),敘述了以色列人民在大約一千年的曆史,從上帝創造世界和人類開始,並包含了故事,法律和道德教訓,形成了猶太人和基督徒的宗教生活的基礎。
至少1000年來,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傳統都認為,隻有一個作者寫了《聖經》的《創世記》(Genesis)、《出埃及記》(Exodus)、《利未記》(Leviticus)、《民數記》(Numbers)和《申命記》(Deuteronomy)等前五本書,這五本書合起來被稱為《律法》(Torah)(希伯來語的“指示”)和摩西五經(Pentateuch)(希臘語的“五卷”)。
據認為,這五本書的唯一的作者是希伯來先知——摩西——,他帶領以色列人從埃及的囚禁中出來,帶領他們越過紅海,走向應許之地(Promised Land)。
然而,幾乎從一開始,《聖經》的讀者就注意到,在摩西的五本書中,有一些東西是摩西本人不可能親眼目睹的:例如,他自己的死亡發生在《申命記》的結尾。
《塔木德法典》(Talmud)是公元3世紀到5世紀之間猶太法律的集錦,它通過解釋約書亞(Joshua)——作為以色列人領袖摩西的繼任者)可能寫了關於摩西之死的詩句來處理這種矛盾。
1、倫勃朗-凡-瑞恩(Rembrandt van Rijn)的繪畫:《摩西打破律法書》(Moses Breaking the Tablets of the Law, 1659年)
耶魯神學院教授喬爾-巴登(Joel Baden )說:“這是許多人中的一種觀點,但是他們已經在問這樣一個問題:“(摩西)寫這些是可能的還是不可能的?”
到17世紀啟蒙運動開始時,大多數宗教學者都更加嚴肅地質疑摩西的著作權,以及提出《聖經》可能是任何一位作者的著作的觀點。前五本書充滿了矛盾的、重複的材料,甚至在一段文字中,似乎也講述了不同版本的以色列人的故事。
正如喬爾-巴登所解釋的,這種混亂的“經典例子”是諾亞(Noah)和洪水的故事(創世記6:9)。“你一邊讀一邊說,我不知道諾亞帶了多少動物上方舟。在這句話裏,它說每種動物有兩個。在另一句話中,他從一些動物中挑選了兩個,從任何一個動物中挑選了14個。”同樣,文本記錄了洪水在一個地方持續40天,在另一個地方持續150天。
二、舊約:各種作者論
為了解釋《聖經》的矛盾、重複和一般的特質,今天大多數學者都同意《聖經》所包含的故事和法律是通過口頭,通過散文和詩歌,經過幾個世紀的傳播。
大約從公元前7世紀開始,不同的作家群體或流派在不同的時期寫下了它們,直到它們在某個時候(可能是公元前1世紀)結合成我們今天所知的單一、多層次的作品。
學者們一致認為,《聖經》的前五本書包括三大來源材料,第一部分被認為是由一群牧師或祭司作者所寫,他們的作品被學者們稱為“P”。第二部分來源材料被稱為“D”,代表申命記,指《申命記》有大量的作者。
巴登解釋說:“二者之間並沒有任何明顯的聯係,隻是他們都在製定法律,講述以色列早期的曆史。”
據一些學者——包括巴登說,第三部分主要的原始資料在《律法》(Torah)可以分為兩個不同的,同樣連貫的學派,為每一個使用者命名單詞上帝:耶和華(Yahweh)和以羅欣(Elohim——神)。以以羅欣羅名字命名的故事被歸類為“E”,而其他的故事則被稱為“J”(Jawhe,德語中對耶和華的翻譯)。
其他學者不同意非祭司材料的兩個完整來源。相反,巴登說,他們看到了一個更為漸進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來自許多較小來源的材料在較長時間內被分層在一起。
三、《新約》:福音書是誰寫的?
正如《舊約》記載了以色列人在耶穌基督誕生前的一千年左右的故事一樣,《新約》記載了耶穌的一生,從他的出生和教導,到他的死亡,再到後來的複活,這種敘述構成了基督教的基本基礎。
大約從公元70年開始,大約在耶穌受難40年後(根據《聖經》),出現了四部匿名書寫的耶穌生平編年史,這些編年史後來成為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文件。這四部經典福音書以耶穌最虔誠的塵世門徒或使徒的名字命名為《馬太福音》(Matthew)、《馬可福音》(Mark)、《路加福音》(Luke)和《約翰福音》,他們傳統上被認為是耶穌生、死和複活的見證人。
2、12-13世紀福音傳道者路加和馬太寫福音書的描述。
但一個多世紀以來,學者們普遍認為福音書,就像新約中的許多書一樣,實際上並不是由被認為是福音書的人寫的。事實上,似乎很清楚,構成基督教基礎的故事首先是口頭傳播的,並一代一代地流傳下來,然後才被收集和記錄下來。
《聖經》學者巴特-埃爾曼(Bart Ehrman)在他的《耶穌受難記》(Jesus,Interrupted)一書中寫道:“福音書的標題都附有名字。”但這些標題是後來福音書的補充,由編輯和抄寫員提供,以告知讀者,編輯認為誰是不同版本背後的權威。”
傳統上認為,《新約》27卷書中有13卷歸於使徒保羅(Paul the Apostle),他在去大馬士革的路上遇到耶穌後皈依了基督教,並寫了一係列的信,幫助在地中海世界傳播了信仰。但是學者們現在隻同意保羅書信的七個真實版本:《羅馬書》(Romans,),《哥林多前書》(1 and 2 Corinthians),《加拉太書》(Galatians),《腓立比書》(Philippians),《帖撒羅尼迦前書》(1 Thessalonians),《腓利門書》(Philemon)。
據信,這些文字寫於公元50-60年間,是基督教最早的證據。後來書信的作者可能是保羅的追隨者,他用他的名字來證明這些作品的真實性。
到公元4世紀,基督教已成為西方世界的主導宗教,而《新約》和《舊約》則是其最神聖的文本。在未來的幾個世紀裏,《聖經》隻會成為全世界千百萬人的生活和信仰的中心,盡管它的起源充滿了神秘感,關於它的作者的爭論仍在進行。
郎楷淳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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