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事物的角度不同,事物的麵貌也就會不同。那麽如何看人這個在萬物之中獨有自身特色的特殊物件呢?如果說人是有特殊性的物件,那麽不外乎是其僅有的有自身道德意識的動物,因為人不僅有高矮瘦胖外在的形,重要的是還有心理衡量內在的態。所以要說道德就離不開通過其行動表現展示出來的靈魂高低貴賤的範疇。
我有個律師朋友,據他說,無論是起訴方還是應訴方,隻要案子拿過來,他的團隊總有辦法把它做好。我為之愕然。律師,據說是屬於中產階級的,這應該是毋庸置疑的了。但在西方社會有不少人卻把其中的一些類比成娼妓,這大概是出於他們唯錢是重易於委屈自身人格的緣故吧,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倒也是名副其實的類比了,不是嗎?隻要你出的價錢足夠好,那麽他們是就有辦法為你讓太陽從西邊出來的。這樣,律師當然也是可以躋身於中產的,那是從收入的角度講,但如果是從人格的角度看,它是不是應該在東方傳統倫理觀的下賤之列的?我不知道娼妓是屬於什麽“產”的,但同樣地在西方契約道德所規範的社會裏如果由人格擔保的權力是可以被金錢買動的,那麽如果有人指責說他/她在道義麵前是屬於下賤之流的也就不足為奇了,不過我們也不應該如此地一言蔽之地議論性工作者,因為我們也應該看到,就算是身為娼妓的也還有賣身不賣靈魂的呢。
舊中國的社會各行各業是有貴賤之分的,而在今天文明社會裏這種區分早已被“工作無貴賤”的認識新境界所拋棄。但我們回顧一下這種無論是貴還是賤的區隔,我們都可以看見的是它們無論是淪為貴還是賤,形成它們內涵本質的要素基本上都是取決於從事者對人格的認識或所從事的職業對人格帶來的影響的。如此說來。今天的社會中,由於利、義之別的存在,人還是會有貴賤還之分的,隻不過現如今人之貴賤,不在於形,而在於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