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諸葛亮法不容情,立斬愛將
紀元227年,諸葛亮駐軍漢中,準備北伐,要從斜穀道經陝西郡縣,直搗長安。
曹魏政權得知消息,一麵派兵駐紮在郡縣一帶,一麵又抽出5萬精兵,由張邰帶領,趕往西線,駐防隴右。第二年春,諸葛亮正式出兵北伐。他的部署是:命趙雲、鄧芝,率領部分軍隊,進據箕穀(今陝西太白縣境內),虛張聲勢,作出佯攻的姿勢,把魏軍主力吸引過來。同時,自己則親自率領主力,北出祁山(今甘肅西北),以便先取隴右,最後奪取長安。為了獲取全勝,諸葛亮必須選擇一位能征善戰、足智多謀的將領,作為軍隊的先鋒。此時,馬謖主動請求擔此重任。
馬謖自幼飽讀兵書,平日“好論軍計”,在蜀漢平定西南少數民族叛亂時,曾獻過“攻心為上,攻城為下”的計謀,因而備受諸葛亮的器重,兩人情同父子。但是,此人雖才智過人,但缺少實戰的經驗,好逞“紙上談兵”之能。因此,劉備在臨死前,曾告誡諸葛亮:馬謖“言過其實”,“此人絕不可重用。”
選任先鋒一事,事關重大,馬謖願立軍令狀,這樣,諸葛亮便答應了他的請求。諸葛亮的主力部隊,突然到達祁山,打了曹魏軍隊一個措手不及。漢陽、南陽、安定三郡(今甘肅的甘穀、隴西、鎮原一帶)的吏民,紛紛起兵反魏歸蜀,戰局對蜀軍,十分有利。
然而,馬謖自負,輕敵,他率軍進至街亭時,遇到了魏將張邰所率主力部隊的抵抗,便擅作主張,違背了諸葛亮原先的部署,又不聽從部將王平的建議,在寡不敵眾的形勢下,不下據城,而舍水上山,結果被張邰軍隊,切斷水道,殺得大敗,街亭就此失守。
街亭失守,使諸葛亮十分被動,一場非常有利的戰局,頓時變成敗局。盡管諸葛亮十分愛惜馬謖的才華,但是,為了嚴明軍紀,他不得不按照軍法,揮淚處斬了馬謖。還上疏(通“書”)朝廷,自請貶官三級,自我追究個人“不能訓章明法”、用人不當的責任。
事後,部下蔣琬,認為諸葛亮在天下尚未平定時殺智謀之士,太可惜了。諸葛亮卻認為:孫武、吳起,所以能夠天下無敵,是由於執法嚴明;現在天下分裂,北伐戰爭剛剛開始,如果鬆弛法紀,靠什麽去討伐敵人?所以,後人對此評價甚高,以“法加於人也,雖從死而無怨”,“法不容情”!以此來稱讚諸葛亮賞罰分明、勇於負責的精神。
(事據《三國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