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平權法案”的存廢之爭

來源: manner 2015-11-28 00:11:1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066 bytes)

美國是一個多族裔的移民國家,種族問題一向非常敏感,爭取種族平等的社會運動伴隨美國曆史的發展而經久不息。二十世紀五六 十年代,美國黑人為爭取政治、經濟、社會權利平等掀起了聲勢浩大的民權運動,反對種族壓迫和種族歧視的鬥爭風起雲湧。彼時“超級大國”陷入內外交困的尷尬 境地,越戰泥潭拖住美國大兵的腳步,國內反戰情緒迅速蔓延,黑人民權運動、女權運動、學生運動此起彼伏,被譽為民權運動裏程碑的“平權法案”在此背景下應 運而生。

1961年,肯尼迪總統簽署了第10925號行政命令,規定聯邦政府須雇傭並平等對待少數族裔工作人員,這是“平權法案”第一次 正式見諸政府文件。肯尼迪政府在兩年後出台的第11114號行政命令中延續這一理念,把“平權法案”作為一項政策固定下來。其後曆經幾屆聯邦政府的推進, “平權法案”演變為一係列反對種族歧視和不平等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目的在於避免因族裔、性別、膚色、宗教、性取向等因素而對少數群體產生歧視。該項法案 明文規定給少數群體保留相應的配額,以增加他們在高等教育、住房、經濟合同、工作競聘及社會其他福利領域的機會。

“平權法案”實施以來, 少數族裔在政治、經濟、教育等領域的狀況明顯得到改善。然而僅僅以族裔、膚色、性別等群體差別作為得到優惠措施的標準逐漸受到質疑:隻要是少數族裔或女 性,在很多社會領域的競爭中都可以享受若幹照顧;與此相反,白人和亞裔則成為“平權法案”的受害者,即使他們擁有明顯高於少數族裔的能力和成績,在競爭中 也無法勝出。“逆向歧視”逐漸成為平權運動繞不開的絆腳石,“平權法案”也成為當代美國最有爭議的法案。

支持者認為,“平權法案”致力於 少數族裔和有色人種的利益保護,真正將公平、公正的價值觀付諸實踐。因為曆史原因,美國以黑人為代表的少數族裔受到壓迫和歧視,通過“平權法案”的政策傾 斜使過去被阻攔在機會大門之外的人能夠充分獲取機會,這可視為對少數族裔的一種額外補償,借以抵消曆史的欠債。恰如約翰遜總統在1965年的演講中所言, “你不能把一個才從很多年的手銬腳鐐束縛中解救出來的人,立刻將他帶到與別人並肩的起跑線上,對他說‘你可以和別人自由競爭’,並且相信這樣做是絕對公平 的”。

反對者則認為,“平權法案”違背了“人人生而平等”的憲法原則,它把以族裔、膚色、性別等為基準賦予的權利淩駕於公民權利之上,在 競爭中對一個人的評判應著眼於其能力大小,而非族裔或膚色等其他因素。“平權法案”篡改了競賽場上的規則平等,不利於整個社會的公平競爭,甚至褻瀆了以個 人努力奮鬥為基礎的美國精神。而且一些少數族裔也不情願被看作是需要照顧的弱勢群體,他們認為這很容易產生低人一等的羞辱感。

關於“平權 法案”的爭議也不斷上訴到最高法院。1972年底,白人學生貝基以優異成績申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醫學院卻名落孫山,此後他發現在醫學院100個錄取名額 中,有16個特別名額專門留給了黑人等少數族裔學生,而他們之中絕大部分人的成績遠不如自己。他在給戴維斯分校的抱怨信中這樣寫道:“為了滿足未來醫療健 康事業的要求,醫學界需要最有能力和最有獻身精神的人才。我意識到,設置少數族裔錄取定額是為了補償以往種族歧視的惡果,但是,這種照顧少數民族的措施實 際上又開創了新的種族偏見。這不是一個公正的解決辦法。”於是,貝基將加州大學告上法庭,此案一路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成為反“平權法案”的標誌性案件。

彼 時聯邦最高法院麵臨兩難選擇,若判加州大學勝訴,則意味著違背美國聯邦憲法第14條修正案中的平等保護條款;若判貝基勝訴,則意味著間接宣判“平權法案” 違憲,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民權運動的“裏程碑”將在風雨中飄搖。1978年6月,大法官鮑威爾使用了雙重判決:校方有權製定靈活的入學政策;但在招生 過程中使用配額,則違背了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曖昧的雙重判決暫時平息了“平權法案”招生政策引起的紛爭,但隨後諸如密歇根大學訴訟案、德州大學 訴訟案等類似訴訟重新打破了這短暫的寧靜,關於“平權法案”存廢的爭論依然繼續。

曾經閃耀公平之光的“平權法案”不斷遭遇質疑,以至於有 些州重新審視其存在的必要性。加州於1996年11月通過了209法案,宣布取消配額製,禁止州立大學在招生中考慮族裔、膚色、性別等因素,由此成為廢除 “平權法案”的排頭兵。隨後這種做法也逐漸蔓延至其他州,迄今為止,已經有八個州明確禁止在州立大學錄取中施行“平權法案”。

美國社會與半個世紀前相比發生了巨大變化,種族構成早已不是過去的模樣。白人在過去幾百年間一直占據社會優勢,但隨著白人比例逐漸下降,這種優勢還會持續嗎?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2014年的報告,全美的白人人口數量出現負增長,在夏威夷、加州、德州、新墨西哥和哥倫比亞特區,少數族裔已經占據了多數,預測到2044年,美國超過一半的人口將來自少數族裔。而皮尤研究中心也得出相似的結論,其認為到2050年白人的比例會下降到47%。問題是當白人也成為少數族裔時,他們可以享受“平權法案”的優待嗎?

悄然而至的變化遠遠不止白人比例下降這麽簡單,除卻白人和黑人之間的種族衝突,不同少數族裔之間的衝突和矛盾也在逐漸增多。人口比例及社會結構的變化使種族問題愈發敏感,一不小心它就會成為政治上的“雷區”。

時至今日,美國“平權法案”的存廢之爭仍舊吵得不可開交,在種族問題上平等與公平這兩大基本價值還在相互博弈。但毫無疑問的是,美國社會將會麵臨更加複雜多變的挑戰,在理想與現實之間找到正義的衡平點難之又難,僅僅依靠“平權法案”恐怕已經無法應付這些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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