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野花擁有曠野
有一天,女人問男人“你說,愛的最高境界是什麽?”
男人想了想,說:“是生與死吧~!
你想啊~!一個人可以為另一個人去死
舍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劫,還不是愛的最高境界嗎?”
女人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
開始時她也是這麽認為的
因為許多的愛情最壯烈的時候總是會和生與死聯係在一起的
那些流傳千古的愛情無一不是生生死死,總之悲情者居多
可是,更多的俗人之間的愛情卻隻有平常的愛與恨
隻有平常的悲傷與快樂
“那你說是什麽?”男人問
女人笑了,“是習慣,當你習慣了一個人生活中的習慣
你就真的愛上他了
愛情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習慣的認同
愛到最高境界就是認同了他的習慣
一個女人習慣了一個男人的鼾聲
從不適應到習慣再到沒有他的鼾聲就睡不著覺,這就是愛
一個男人習慣了一個女人的任性、撒嬌,甚至無理取鬧、無事生非,這就是愛
一個人會為了另一個人去改變、去遷就,這就是愛
愛情的哲學有時候就是這麽簡單,就在生活的點滴裏
你如果始終不能適應一個人,適應他的所有習慣,那隻說明你沒有愛他
或者說你還未到愛的境界,因為愛就在這些細節裏
當你已經習慣你的愛人所有習慣
比如他衣服的煙草味,比如他幹淨的襯衣,比如他半夜起來看足球
如果這些你都已習慣,那麽不要再問愛是什麽這樣愚蠢的話題了
愛,有時候就是這麽簡單、樸素
它像一杯在我們身邊的白開水
伸手可及,喝了,就會讓我們覺得涼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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