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冰翼-_ 長沙一小孩上學路上撿到3萬元,就坐在那裏等失主,結果被人冒領,小孩回學校告知老師後得到表揚,
不久真失主聽說小孩拾金不昧的事後找上門索錢,未得,就告上法庭,最後判小孩家長賠20%即6000元。
請大家以此為鑒,教育小孩拾金不昧要慎重。
拾錢難,昧錢易,且拾且謹慎!
本文內容已被 [ kola ] 在 2014-06-03 06:20:2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所有跟帖:
• 互聯網不是可以人肉搜索🔍嗎?,該是發揮作用的時候啦。應該以道德犯的名義通緝那個冒領的才對呀! -tiantu- ♀ (0 bytes) () 06/03/2014 postreply 17: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