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還要征得 犯罪人 的同意才行 -- 還沒陪呢就已經把人家給審了

來源: 南胖子 2014-03-01 19:05:00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0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南胖子 ] 在 2014-03-02 09:14:5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是的。有些罪犯一臉凶象,看了就怕人。躲還來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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