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二十世孫孔融,在七兄弟中行六,從小聰敏好學。有一天,父親讓孔融分梨給兄弟們吃,孔融按長幼次序把最大的五個梨子分給所有哥哥,剩下一大一小,選了較大的給弟弟,最小的給了自己--孔融讓梨的故事,凡中國人想必早就耳熟能詳,大約小時候都被用這個故事教育過要謙讓。
近來,看到多種“另類解讀”,或者“X國小孩眼中的孔融讓梨“。無外乎是說孔融假心假意,如此分配不合邏輯等等。別人的看法是一回事,作為被如此故事教育長大的中國人,到底有沒有自己的想法?
此處是本人的一點想法--傳統社會對孔融讓梨的推崇是中國人對於“官”這一角色的理想的表達。
作為一個由大量雷同的小型農業自經濟體--家庭--組成的集權大帝國,中國人幾千年裏麵對最頻繁、最直接、最根本的問題,就是有限的資源在越來越龐大的人口基數之上的分配問題。作為官員,對於民事的主要幹涉就在於財產分配。由於工商業的式微和家庭宗法製度,中國沒有衍生出西方的合同、契約、仲裁、審判、法定繼承權等等概念,而是一直按照“慣例”、“人情”在分配財產。
兄弟分家,本該平分。但是原本有限的土地再分成多份,必然導致土裏利用率的下降,而且,會使得這個家族的後續分支模糊了幹、枝的區別,導致長子的大宗身份形同虛設。而家族沒有實權在握的族長,宗法便麵臨崩潰的威脅。所以,“兄”就應當比“弟”獲得更多。孔融把最大的給大哥,次大的給二哥??的行為,就是對於此種財產分配理念的肯定。
同時,中國傳統的又一大特色就是沒有絕對。沒有什麽是不能違反的--主本應該是奴絕對的主宰,偏偏第一詩禮人家孔家就出了個世代恩親張姥姥--因為曾經有功,用自己的兒子換下來遭遇生命危險的少主子,從此以後就可以世世代代手持龍頭拐杖監視、指責主母。忠臣孝子本應該是沒有二話的父君的服從者,偏偏《孝經》裏又有個諍臣篇,講究那麽個”文死諫“,明裏暗裏鼓勵”臣“、”子“用性命去要挾君父。
說到錢,就更是如此了,雖然”兄“該多得,”弟“又豈不是太可憐?所以,就應該法外施恩,給”弟“一些人情上的補償。可是這補償應該誰出呢?執法者!享有分配權的人,因為擁有了權利,就應該主動放棄自身的利益,這樣,才能站上道德的製高點,才有權去擁有”權“(中國古代社會官員的理想模型實際是道德楷模,此處不細說)。所以,孔融把自己應得的讓給了小弟弟!
在分配別人的利益時,按照“規矩”來;在涉及自己的利益時,主動讓給他人--這就是君子,這就是清官,這就是中國老百姓對於統治自己的人的美好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