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連載:追債(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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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5

 

辦理完洪傑的後事,誌偉把小趙和王強找來商量,“洪哥走了,我想把這裏的業務跟加州那邊合並在一起,你們倆願不願意搬到加州去?”

 

二人都愣住了,王強問誌偉,“不搬不行嗎?”說著,他回頭看一眼沉默的小趙,見小趙不說話便沒再往下說。

 

誌偉一邊注意觀察他倆的神色,一邊不緊不慢地說,“洪哥不在,這裏沒人主事,如果你們願意去,搬家的費用全由我負責。”

 

“沒有洪哥,我跟王強也能把這攤兒頂起來。”小趙接口說。

 

“要是這樣的話,”誌偉心裏已經有底,看破但不說破,這正是誌偉的聰明之處,“還有一種選擇,以前是我考慮不周,沒有給你們留出發展空間,現在我們換一個方式,你們倆還留在這裏,我負責供貨,你們去發展新客戶,利潤歸你們,還有,從下個月算起,我再付兩個月的人工給你們,之後就靠你們自己了。”

 

不必凡事都弄它個一清二楚,有的時候模糊處理效果更好。這件事最後以和緩的方式解決,雖然有遺憾,也還算圓滿,至少大家都沒傷和氣,每個人都保留了麵子。誌偉對過去發生的事不想再追究下去,人在異鄉求生,都不容易,逼得太緊會適得其反,再說每個人都想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所以對跟從自己的人要在適當的時候給他出頭的機會,這樣做對自己的擴張也有利,正所謂“葉茂根深”,有容乃大。誌偉處理事務的理念是努力維持整個係統正常運轉,遇到問題不是讓係統停下來,而是一邊向前行一邊小幅調整化解,有些問題會隨著時間和其它條件的變化而自動消失於無形。

 

同小趙和王強確定下來今後的合作關係,事情都處理完了,正要離開紐約,誌偉接到李惠從加州打來的電話,李惠告訴他,公司裏出事了,陳興被捕了!

 

誌偉在紐約的這段時間,加州這邊的事務都交由陳興掌管。誌偉不肯讓方琳插手他的公司業務。每次方琳說要幫忙,誌偉都找借口回絕了,最常用的一個借口是他和方琳的公司有利益衝突,方琳應該避嫌。誌偉也知道方琳的業務能力很強,讓她過來做幫手是再好不過了,但是誌偉不能這樣做,他的部分生意是不能擺上台麵的,因此他不能讓方琳有任何受牽連的機會。

 

九月中的一天早上,剛上班沒多久,有人在門外按門鈴,陳興走過去,隔著玻璃見到一個下巴留著一撮山羊胡,穿著打扮像個嘻皮的白人青年,在他身後停著一輛通用公司出產的黑色長廂貨車。

 

陳興把門打開一條縫,山羊胡的表情神秘,低聲對陳興說,“我手裏有一批貨,”回手指了一下那貨車,“在車裏,價錢很便宜,我現在很需要錢。”

 

陳興有點動心, 誌偉不在,要不要接受這送上門的機會?手裏有筆錢,昨天一個來提貨的客人付的是現金,正好可以派上用場。

 

山羊胡看出陳興還在猶豫,“這批貨是我的朋友從他工作的公司倉庫裏弄出來的,質量絕對沒問題,價錢可以商量,你要不要先看一看貨?”

 

陳興聽他開出的價錢確實誘人,而且這幾種產品很熱銷,至少可以翻倍出手,肯定不會蝕本。陳興被他說動了,兩個人走到貨車後邊,打開車門,陳興仔細察看,果然都是還沒開封的原裝貨,不會有錯。討論一番價錢,握手成交,山羊胡幫助陳興把一隻大紙箱抬進辦公室。

 

“你知道這批貨是偷出來的,對吧?”山羊胡站在門口,看著陳興又問了一遍。

 

“是。”陳興隨口答道。

 

山羊胡站在門口側轉身向外麵揮揮手,三個男人隨即從停車場裏走出來。此時陳興發覺事態不對,但是貨已搬進門來了,再想脫身為時已晚。山羊胡從口袋裏掏出證件,表明身份,隨後衝進來的三個人胸前都掛著警方證件,陳興就這樣落網了。

 

那天早上李惠來公司找誌偉,正巧在門口遇上警方給陳興戴上手銬,登時被嚇了一跳,不知道出了什麽事。待警方的人全部撤走了,李惠才試探著拉開門,走進去。兩個夥計躲在倉庫裏麵,提心吊膽地探出頭來,見進來的人是李惠,兩個大男人才放心。

 

回到加州,誌偉首先要做的是幫陳興脫罪,得想辦法把陳興救出來。李惠向誌偉介紹了一位孫律師,這位孫律師據說是名校畢業,有十餘年的刑事案上庭經驗。

 

“孫律師收費可能會貴一點。”李惠提醒誌偉。

 

“這倒沒什麽,先看他的能力如何?”

 

在舊金山市中心一幢外觀很漂亮的高檔寫字樓內,由李惠陪同,誌偉第一次見到孫律師。孫律師的年紀大約在四十歲上下,身材修長,眉清目秀,衣著得體,說話輕聲細語,舉止溫文爾雅,頭發梳理得非常齊整。

 

“最近這類的案子很多,警方這回是有組織的大規模行動,抓了不少人,罪名都是銷贓。”

 

“哪來的那麽多贓貨?”李惠好奇地問道。

 

“幾種可能,最常見的一種是直接從倉庫偷出來的,再有就是盜刷信用卡,轉手套現的,有人專門做這路生意。”孫律師耐心地解答李惠的好奇。

 

“您看這個案子有沒有機會打贏?”誌偉更關心陳興的事。

 

“這個,我要研究一下,看警方的報告裏是怎麽寫的,現在還不能答複你。”孫律師態度友善地看著誌偉,微笑著說道。

 

三天後,誌偉接到孫律師的電話,說是要和他麵談。誌偉如約來到律師所,一見麵孫律師便熱情地握住誌偉的手,話語親切,把他讓進辦公室坐下。

 

“我去見過陳興,”孫律師低頭看一眼台麵上的文件,“警方的報告我也看了,問題不算嚴重,最近這類的案子很多,還算幸運,如果當時你在場就麻煩了。”

 

“您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在場即使不出麵也會有麻煩?”

 

“對,如果當時你在場,警方就可以認定陳興是為你公司進貨,你作為公司的擁有人也要付上法律責任,前天我見到陳興的時候,告訴他隻承認這是他的個人行為,貨是買來自用和送人的,不是用來轉賣圖利,這樣講他自己的罪名可以減輕,其他人也不會受牽連,”

 

孫律師停頓一下,“為什麽說幸運呢,雖然是在你公司內進行交易,但是陳興當時是用現金付賬,要是用公司支票你也會有麻煩。”

 

“那會怎麽樣?”

 

“法庭有可能要求你提供你公司過去幾年的賬目紀錄,甚至包括所有的購銷單據,發票,做為證據,你要交待從什麽地方進的貨,東西賣給誰。”

 

誌偉不禁倒吸口涼氣。

 

“陳興的口供是關鍵,隻要他按照我教給他的去說,這個案子就簡單了,很容易脫身。”

 

“能不能先把陳興保出來?”

 

“應該沒問題,這不是很嚴重的刑事案。”

 

誌偉聞聽,心裏輕鬆很多,不管怎樣,先把人保出來再說。

 

“你還這麽年輕,很能幹嘛!”孫律師微笑著說,“陳興是你兄弟?”

 

“是我的幫手。”

 

“啊,我看你們倆長得也不太像,李惠是你女朋友?”

 

“是朋友但不是那種。。。”誌偉感覺孫律師的問題有點出格。

 

“嗯,看出來了,你不喜歡女生是吧?”

 

誌偉的懷疑在李惠那裏得到確認,李惠非常開心地笑著說,“忘了告訴你,孫律師是同性戀。”

 

陳興被保釋出來,見到誌偉想解釋幾句,剛一開口就被誌偉攔住,誌偉好言安慰他“人沒事就好,其它的都不重要。”這讓陳興很感動。

 

出庭打官司的事交給律師處理,公司的業務照常進行。通過這件事誌偉意識到必須盡快轉變目前的運作模式,“常在河邊走,難免要濕鞋”,不能單憑僥幸。

 

這一波遭遇麻煩的不止是陳興,吞下誘餌的還有蘇珊,她的情況更為嚴重,連帶著被查出以前的問題,此後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官司纏身。蘇珊個性好強,雖百折而不撓,仍然堅持做。她找菲列要貨,菲列認定警方一定會盯著她,不想引火燒身,一直躲著她,不接她的電話。蘇珊來找誌偉,誌偉感到為難,為自身安全起見不應該同蘇珊繼續有生意往來,這個生意圈裏的人都是這樣做,不是眾人無情無義,不管是誰,一旦有了案底就會成為警方的關注對象,不可避免地要被眾人從這個圈裏排除出去。

 

出於無奈,蘇珊轉而炒賣CPU和硬盤,由於摸不準行情變化,結果是一敗塗地,這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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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別了溫哥華“裏的那個律師~~ -阿方- 給 阿方 發送悄悄話 阿方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0/2012 postreply 03:57:39

越來越老奸巨滑嫋~~~ -笑比哭好- 給 笑比哭好 發送悄悄話 笑比哭好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0/2012 postreply 1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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