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主要是漢族),自古以來就非常缺乏音樂基因。日常生活中伴隨音樂的時候少得可憐。是壓抑性文化社會的必然結果。感謝卡拉嘔和隨身聽讓這種狀況稍微好那嗎一點。但是仍然是重詞不重曲,重享受而不重參與。但普及總好過不普及。但是帶來這些好處的電子技術的進一步發展,有同時抹殺了它帶來的好處。尤其在中國這樣一個不重視版權的地方,就更是如此。當然世界範圍內都存在音樂歌曲創作到何處去的問題,因為優秀音樂歌曲越來越難以直接收錢。越來越依靠於廣告人氣來間接收錢。從而產生了象好聲音這樣的脫口秀多餘歌曲秀的節目。歌曲的好壞已經退於次要位置,搞笑懸念才是賺人的主體。這種情況下音樂不過是個可有可無的可替代的因子。它可以是音樂,可以是蟲子,可以是男女,可以是僵屍,可以是謀殺,可以是打鬥,。。。。真正的原創是怎麽包裝和銷售,而不在內容本身。所以歌手的第一和唯一都是無所謂的。節目形式的第一和唯一才是關鍵。回到音樂上來說,歐美畢竟還有曆史積累,有相對好的產權保護,有多得多的非盈利群眾音樂組織和活動,所以也還更有希望找到新的出路。然而各方麵都差很多的中國,也許永遠沒有機會做第一或者唯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