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哲理99條(4):報複之心不可有

來源: kylelong 2012-05-08 18:06:5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855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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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複是一種野蠻的裁判、一種負麵的心理。人的天性愈是趨向於它,法律和文明就愈是應當鏟除它。假如由於法律無法追究一件罪行而不得已自行複仇,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但要注意,你的報複如何能逃脫懲罰;對那種忘恩負義的朋友的報複,似乎是最有理由的,既然是朋友,我們就應該承受友誼,也要寬恕其過錯;也有人認為,為國家公益而行的複仇也是正義的,其實,報複隻能使你與冒犯你的人扯平。然而如果有度量寬諒別人的冒犯,就使你比冒犯者高明。這種大度容人才是君子之道。

 

曆史上,許多宗教的聖者,如佛陀寬恕十惡不赦的提婆達多,耶穌寬恕出賣自己的猶大。不是他們善惡不分,好壞不明,此乃聖者的心腸,讓我們看出“寬恕之美”。世仇,禍延多代,皆因彼此沒有寬恕的雅量;有了寬恕,才能化解仇恨,正如春陽融化霜雪,愛語消除疑忌,何等美好!很多武俠小說中,常有武藝高強者在臨終時囑咐徒弟“不要冤冤相報”,就是要行“寬恕之美”。

 

一個念念不忘舊惡的人,他的傷口將永遠難以愈合,盡管那本來還是可以痊愈的。一個人心中種下怨恨的種子,就容易萌發報複的心理;一個心理不健康的人,怎麽能使自己快樂呢?忘記怨恨,心胸自然就會開闊,看什麽都是美好的。忘記是福,是一種境界,也是人生的一種追求。

 

光靠法律不能解決問題,心中博愛,才能化解怨恨;光憑言行不能給予德化,有了寬恕,才能感召人心。小不忍則亂大謀!人與人之間,縱有小小的嫌隙,實不足以將它擴大;如果我們的社會家庭之中,夫妻之間、朋友之間、主管部屬之間、父母兒女之間、政府人民之間,大家都能心存寬恕,則一個充滿“寬恕之美”的社會環境,永遠是這個社會文明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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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那就說聲讓TA 見鬼去吧 -涯涯- 給 涯涯 發送悄悄話 涯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8/2012 postreply 18:59:01

    你說的都是一些理想主義的人生哲理。 -大臭臭- 給 大臭臭 發送悄悄話 大臭臭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9/2012 postreply 05:56:14

    “要冤冤相報”~~ -阿方- 給 阿方 發送悄悄話 阿方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9/2012 postreply 06: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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