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名字就知道這電影得是用小資文化人的心境去品味道的。於是俺不慌不忙地先喝下去400毫升(分兩杯兩次喝,頭一次150毫升,後一杯250毫升)當年最新鮮的搔非尼湧 不爛柯 (Sauvignon blanc),剛有那麽點兒暈乎乎地走進影院,這就準備得差不多啦!
一對顯然門不當戶不對的美國男女青年未婚夫婦,跟著女青年她爸媽去巴黎玩。男青年本來在好萊塢有不錯的事業,卻突然想當作家,這讓未婚妻很不習慣,也讓未來嶽父母覺得他不靠譜,可疑。處方兄阿芳嫂曾教導過俺說:“微博毀一生,寫作窮三代,革命坑全家。” 誠哉廝言!
作家夢使得這個男青年常常似乎是生活中別處地精神恍惚,他沉醉在懷舊情緒裏,認為1920年代的巴黎才是黃金時代。
好死不死地,竟然在巴黎還碰到女青年當年大學裏暗戀過的一文化流氓Paul,這家夥做了很適合他的教授,這是來巴黎啥學校講課來的,也帶著未婚妻或者女朋友,一個傻傻的小美女。Paul說,懷舊其實是對現實生活的否定拒絕,denial。
女青年就以迷戀和崇拜的神情整天都跟Paul一起玩啦,一起逛凡爾賽,晚上還一起跳舞。男青年作家正好煩Paul那喋喋不休的講課賣弄,就總是借故開溜,於是開始了他的精神奇遇。
午夜的巴黎,男青年先大街後小巷地漫步終於迷路。當他疲倦地坐在街邊一建築的台階上休息的時候,時鍾正敲12點。一輛老爺車在路上停下來,裏麵的人熱情地招呼他上車,他猶豫著半推半就地就跟他們走了。
熱情的少婦介紹了她的丈夫給男青年,這一對竟然是 Zelda 和 Scott Fitzgerald!後來他們又帶著他去了一間酒吧,裏麵赫然坐著海明威!男青年意識到他這是進入1920年代的巴黎了,他心目中的黃金時代,與他所敬仰的一些文化人接觸著呢!他結結巴巴地告訴海明威他喜歡海明威的所有書 :))
海明威說:那確實是一本不錯的書。真實,真誠。戰爭讓我心靈如此勇敢和粗糙blah, blah
他請海明威評價一下他正在寫的懷舊店鋪小說,海明威堅決地拒絕了,說:所以寫字的都是競爭者。你寫得不好,我恨你的作品,你寫得好,我恨你!但是同意引薦他去見Gertrude Stein,說自己寫作就很信賴Stein的評論。這又把男青年激動得夠嗆。他急切地要回旅店取手稿,當然出了這個酒吧,他就又回到2010年了。
第二天晚上他拿著手稿,再次在午夜整點老地方上了那輛時空穿越車。海明威帶他去見Stein,在那裏碰到畢加索,還有畢加索的情人之一,有點像王曉棠的 Adriana.
一夜夜地,男青年就這麽流連在他黃金時代的巴黎,周遊在曆史上的文化名人之間。當達利出現,大幅度地揮著手說他叫達利,請男青年記住,我忍不住大笑,電影院裏其他人也跟著笑。。。這個電影這點也挺好玩的,伍迪艾倫是在表達他心中的文化的巴黎,我坐在那裏看到名人堆砌,基於我對這些名人有限的了解和很多沒有道理的感覺,我也跟著伍迪艾倫感受文化巴黎了啦。
男青年與Adriana相愛,這中間海明威還短暫地富於侵略性地插了一腳,畢加索氣急敗壞痛失所愛,因為Adriana跟著海明威走了,而人家半路折回,跟21世紀的男青年作家一起徜徉在巴黎的午夜。掰著喂,那段背景音樂真美,超越了東西方也超越了搖滾還是新世紀等等名目,就是那麽美,喝了四百毫升白葡萄酒的俺,被深深地打動和共鳴了。午夜正點時候,2010年的男青年作家和1920年代的文化美女一起上了一輛熱情友好的老爺車,然後發現他們到了十八世紀的巴黎!
Adriana沉迷地與那時候的文化名人們打著招呼,然後告訴男青年:我們留在這裏吧!這才是文化的黃金時代!
男青年的回答是:瘋了嗎?他們那時候可是連抗生素都沒得囁!我牙疼還得看牙醫。。。
Adriana很傷心地與他道再見。
男青年又回來找Stein,Stein說很喜歡他的書稿,這讓他很欣慰。然後Stein,這個有點像吳儀的老太太,突然說:海明威也看了你這個故事,他問你,故事的主人公,這個男青年,咋沒意識到他未婚妻其實已經跟那個賣弄顯擺的淺薄的教授有一腿了呢?
男青年立馬臉色蒼白,他說:他沒有意識到,其實就是denial罷了。
然後他回到2010的旅館裏,未婚妻說:有一腿又怎麽樣?全都是巴黎這個城市的催情氣氛給鬧的,等咱回家之後一切又會回到正軌上,這就過去了吧。
他告訴未婚妻他倆其實不合適,他想留在巴黎繼續寫作。
這個因為是喜劇電影,所以有很多的故意的笑點。例如未婚妻的有錢老爸雇了私家偵探查男青年每晚上在幹嘛,這個保守的富人的結論是反正不是啥好事!上了個車,不知道幹啥,私家偵探到現在都沒回來呢!回不來的私家偵探誤入某古時候的皇宮,被人家抓住要砍頭 :D
在酒醒之前,我記住了海明威的兩句話。
一是,男青年,哦,我想起來了他名字叫Gil,問他:你不喜歡我這個題目吧?
海明威答道:題目不重要。啥題目,都可能有好故事。關鍵是你寫的時候得是真誠的和勇敢的。
二是他跟Gil討論文化與生死。他說這些人想出名,其實是怕死。Gil問:怎麽能不怕死呢?
海明威說,你有沒有愛過一個女人,那麽愛,那麽愛,你們倆在一起的時候,嗯,你懂的,那樣地愛過,就不怕死了。
Gil愁眉苦臉地說:我未婚妻Inez就特別美,也特性感,我不能自拔地被她吸引,,,可這還是不能幫我超越對死亡的恐懼。
這頭一句,正好對我有點啟發。我們寫東西卡住了的時候,往往以為是題目,或者是自己的專業,讓自己不能投入,不喜歡,不相信,所以寫不出。其實我們可以也必須選擇自己喜歡或者好奇的東西去做研究,然後寫你相信的,真誠地交流。勇敢地堅持。
後一句,初聽有道理,深愛能戰勝對死亡的恐懼感。換句話說,那樣地愛過,生而無憾,死而何懼?
和尚我從前不太年輕的時候也這樣想,如今不了。這世上有很多踏踏實實生活著的人們,都怕死,因為他們活著有責任。
為什麽所謂的黃金時代隻能是過去呢?文化人們為什麽這麽懷舊?2010年的作家看1920是黃金時代;1920年的藝術美女堅決地留在十八世紀,因為那才是她心中的黃金時代;十八世紀的藝術家們神往著文藝複興,說那才是黃金時代。。。
活在當下的人們,生活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有生老病死的掙紮,要買菜做飯 :(
Gil景仰的那幫文化名人,不明白Gil聽到他們名字時候咋會是那樣的表情,因為他們在自己的時代還是掙紮著努力著的小青年,還有為了情苦甚至鬧自殺的,一個個具體的人,而不是曆史上抽象的那些個大名。
被藝術史所講述的某個時代,一些天縱英才成績斐然的名字,風雲際會。就隻是在講述和特別解構裏麵黃金著。
看完了走在街上,偶爾小資的情緒不再,發現這電影其實很簡單很童話。喜歡伍迪艾倫的那誰和那誰誰,你們還要去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