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下午開車返家。下了高速,緩衝帶上減速,準備前方右轉進入local。聽到後麵按喇叭,緊接著右後側被追尾。側頭看過去,是一個約30多歲的黑人男子,在車裏衝著我咆哮了一句什麽。扭轉頭正打算把車停路邊索取對方的駕照及保險信息,那家夥卻冷不丁提速一溜煙兒右轉跑了,提速之快不遜於警車。再定睛注視其車牌,已經太遠看不清楚號碼了。
在美國開車以來,這是第3次被追尾,卻是頭一遭碰到這樣肇事逃逸的歹人。一時不知道打哪個電話舉報,人沒受傷也覺得沒到撥打911的程度,又已然過了政府部門的下班時間,隻好先開回家。察看車體,右後角的噴漆被刮蹭掉了幾大道,所幸無大礙。
晚上的舞蹈課上,和同伴講起當天的遭遇,才知道這等人在美國還不算太少見,看來先前我是高估了美國人民的素養。
氣憤難平。第二天一早去了附近的警察局,向Information desk說明來意,被告知這類案例需要通報給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下午又去了CHP office。Officer聽了我的陳述,說因為沒有記下對方的駕照和車牌,事發地點又沒有安置攝像頭,不大可能有什麽追查結果。但既然已經來了,還是決定report一下。詳細填寫了相關表格,會在CHP保留4年。
吃一塹長一智,以後再遇到此等情況,一定要在第一時間記下(最好手機拍下)肇事車牌,立即撥打911舉報。又在想,對方是不是看到我是亞裔女子,習慣於息事寧人,才如此膽大妄為。如果換作白人男子,他還有這個膽量嗎?隻可惜沒能及時掌握有力的證據,否則一定不會放過他。
這年頭流行追尾及其逃避責任。大家夥兒開車乘車小心為上,自求多福。
RAYRAY
Oct. 1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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