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說到:為辦事,約出商廈主管經理喝酒,一人一瓶白酒,開喝在即。
俺自知酒量有限,唯望速戰速決,遂作豪爽狀,嫌酒杯太小,建議換成茶杯(其實俺多一眼都不敢看那酒瓶)。酒滿茶杯,大約三至四兩,征詢喝法,對方以逸待勞,稱由俺定。俺趁清醒之際,又說了幾句恭維話,遂約定三口一杯,便即開喝。。。。。。席間除了正事,無所不聊,氣氛迅即升溫。。。。。。
莫約一個小時,各自完成“任務”,俺居然沒倒!趁酒勁還沒上來,又做出一個瘋狂的舉動:再來四瓶!
這第二輪的四瓶酒放到麵前時,局麵格外安靜,估計大家都在想(反正俺是):今天是什麽日子?
喝。。。。。。喝完第一杯後,對方一人出去打電話(當時BP機普遍,手機還處在“大哥大”階段),第二杯後,另一人出去打電話。。。。。。然後就沒人回來。
俺問助手怎麽回事,回曰這就是不再喝了。俺問是否有所得罪,回曰沒有得罪,隻是對方不願在酒桌上輸麵子。
如釋重負啊。。。。。。俺非常誠懇地對助手說了句“要不咱倆把酒喝完”?望著助手那苦澀的表情,俺終於發自內心地大笑:“誰再喝誰是孫子!結賬走人!”
各位老大,二兩的酒量整進去一斤六七兩,什麽後果?俺揣著身份證(對付警察的),在長春百貨大樓那條街上來回小跑了後半夜!當真是“全身烈火升騰,何懼天寒地凍,白天鬧市無緣,夜晚超級運動!”
第二天一早,俺帶著助手提前來到商廈經理室等候,三個小時後,終於等到主管經理露麵,俺頭一句話便是:“老兄,昨晚你可不夠意思”,對方一笑,就說了一句話,轉身便去應付別人。什麽話?“你什麽時候拉貨通知我就是了”。
哇塞,太酷了!!!
此後一路通行,絕無二話,信人也!
那時的社會那時的人,總還有幾分純樸的血性,要碰上現在的貪官,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