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廢話多多】
婦女解放運動中,似是而非的的說法之一便是“爭取男女平等”,這種說法不僅荒謬,而且誤導,其謬誤在於:男女生而平等,不知“爭取”從何而來。爭取男女平等,如同爭取在白天看到太陽,夜晚看到星星一樣不合邏輯(有雲的天例外)。
婦女解放實際上是從爭取男女平權開始的。信不信由你,曆史上有記載的第一位女性主義者是默罕莫德,他在七世紀時便提倡伊斯蘭婦女應有婚姻權,離婚權和繼承權。公認的現代婦女解放從十八世紀九十年代開始,代表人物有英國的傑瑞米·邊沁(Jeremy Bentham),法國的孔多塞侯爵 (Marquis de Condorcet),和英國的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他們主張女人應與男人一樣擁有婚姻自主權,財產擁有權和選舉權,這是婦女解放的第一階段所爭取的男女平權。
婦女解放的第二階段從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爭取的是在政治,文化和社會地位上的男女平權。也就是在這個階段,爭取男女平“權”與爭取男女平“等”混為一談。此偷梁換柱之舉大概為某位聰明男人之傑作,僅僅一字之差,便將理智的爭取女性自主之權演變為悖理的消除男女差別之行。
改正無可改正的事實,結果便是矯枉過正。好像不和男人一樣地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女人便不能和男人平等。比如說同工同酬,男女平權是注重同酬,而男女平等則注重同工:男同誌做的到的事,女同誌也要做到。於是便有了大寨鐵姑娘,一百八十斤的麻包,扛起來和男人一樣的健步如飛,隻是從此沒了月經。於是便有了做到公司總裁的女人,做事叱詫風雲,說話雷霆萬鈞,辛苦程度多餘男人,工資收入少於男人。
曾經有一個同事,家務和丈夫絕對平分,如果這星期她做四天飯,下星期丈夫一定要做四天。如果丈夫推了一次草,下一次一定是她去推。問題是丈夫做出來的飯不好吃,她又特別的不愛推草。問她為什麽不自己做飯,丈夫推草,回答是那樣便男女不平等。如果把婦女解放理解到這種程度,如果不是可悲,那就十分可笑了。女人推草和男人是平等的,女人做飯和男人也是平等的。同理,女人事業有成日進鬥金和男人是平等的,而女人在家做飯照顧孩子與男人也是平等的。
所以爭取男女平等是一件徒勞無益的事。在人類進化到,或退化到,異性同體之前,天下總要有男有女,而男女總要有不同之處。然而不同不等於不平等。就像男人們從來不以男性的思維方式和處事原則為恥一樣,女人們也應該以女性的思維方式和處事原則為榮。歸根結底,婦女解放爭取的是男女平權而不是男女平等,而如何明智地使用這些權利則是女人們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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