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而有據”這個詞好,我聽著十分受用:D 按理講應該把據一一羅列附在後麵,那樣注釋又比正文長了,礙眼:D
主要是這麽寫好像能簡練點兒,要是白話起來,這點東西得敲出兩頁紙去了,更沒人愛看了:D
本文內容已被 [ 葉泥泥 ] 在 2010-10-22 07:16:5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論而有據”這個詞好,我聽著十分受用:D 按理講應該把據一一羅列附在後麵,那樣注釋又比正文長了,礙眼: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