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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1月28日一二八事變之際,孫科辭職,汪兆銘出任行政院長。汪在抗戰初期抗日態度堅決。汪遷都洛陽,積極備戰。然而由於指揮不動蔣的人馬,隻好請蔣出山指揮軍隊,自己主政。7月17日日軍進攻熱河,汪因為指揮不動張學良抗日宣布辭職,前往歐洲。1933年,由於民眾的呼聲,蔣請汪回國主持抗戰。汪要求張學良先辭職,蔣說服張學良去歐洲考察,3月汪回國複職。此後汪兆銘主張對日和平交涉,得到蔣中正的支持。5月31日,何應欽與日軍代表岡村寧次在天津塘沽舉行會談,共同簽訂了《塘沽協定》。這個普遍認為是賣國的協定引發人們對汪兆銘與何應欽等的譴責。

1935年1月22日,日本外務大臣廣田弘毅表示對中國“不威脅、不侵略”的政策,汪兆銘認為有談判的空間。但由於國民黨主戰派的反對,汪兆銘於8月8日表示辭職,後在蔣中正的強力挽留下複職。11月1日國民黨的四屆六中全會上,汪精衛被軍人、鐵血鋤奸團團員孫鳳鳴擊中三槍造成重傷,被救後前往歐洲療養。之後主和派的外交部副部長唐有壬又遭暗殺,國民黨內部的對日和解派開始凋零,對日強硬派成為主流。汪兆銘與胡漢民等早期孫中山的核心幹部失勢後,蔣中正獨攬大權,在西安事變之後其聲望更是達到頂峰。1937年1月,汪兆銘回國,但並未擔任職務。

[編輯] 抗戰時期
參見:汪精衛政權

1941年汪兆銘接待一些德國納粹黨員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全麵抗戰開始。汪兆銘任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國民黨副總裁,地位僅次於蔣介石。但是汪兆銘認為中國當時仍然沒有與日本一戰的資本與能力,主張“和平運動”。

1938年8、9月間,周佛海的代表梅思平與日本首相近衛的代表鬆本重治在香港談判,日方提出“不要領土,不要賠款,兩年內撤軍”,支持汪兆銘搞和平運動。12月19日汪兆銘借道雲南前往越南河內。12月22日日本首相近衛文麿發表了第三次對華聲明,表示不要求領土,不要求賠款,歸還外國租界,撤銷治外法權等。 12月29日汪兆銘發出《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和“豔電”(29日電報代碼為“豔”),電文稱:日本“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尊重中國之主權”,能使中國“完成其獨立”,以“互相善鄰友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三原則,“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複和平”。這樣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戰以來淪陷各地亦可收複,而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亦得以保持”。然而由於近衛內閣數天後(1939年1月4日)突然辭職,以及雲南軍閥龍雲沒有如約支持汪兆銘,汪的和平運動歸於失敗。


參加大東亞會議時的汪精衛(左三)心宇將滅萬事休,

天涯無處不怨尤。
縱有先輩嚐炎涼,


諒無後人續春秋。
——《自嘲》,汪兆銘
1944年於病榻
1939年初,汪兆銘和他身邊的人在河內多次遇刺,日本派人將汪營救至上海。1940年3月20日在南京組建日本[2]扶持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汪精衛政權,取消華北的王克敏和長江下遊的梁鴻誌的傀儡政權。汪任行政院長兼國民政府主席、中央政治委員會最高國防會議主席。1943年汪兆銘曾經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名義,參與由日本主導的大東亞會議。年底,汪兆銘的健康惡化,1944年3月赴日治療;11月10日病逝於日本名古屋帝國大學(今名古屋大學)醫院;11月23日遵其遺願歸葬國民黨總理孫文之側,南京中山陵西南的梅花山。


正麵評價
汪精衛在辛亥革命之初,作為革命元勳,能夠比較堅定的奉行孫中山先生的旨意,堅持推翻滿洲政府。

另外,林思雲在《真實的汪精衛》[5]一文中,亦替汪精衛做了身後的平反,但爭論很大。首先,文中高度讚揚汪的人格,認為他有嚴肅的生活作風,在國民黨任高層時“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近女色,這在當時的國民黨高官中,都是鮮有人能夠做到的”。其次,汪的行動都比較能貫徹孫中山的思想。例如汪在1927年提議中央軍事委員會不設主席,由7人集體領導;同年在未得悉五月密令之前,依然力排眾議貫徹孫中山的聯俄容共政策。再者,在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汪屬於第一批抗日的主戰派,欲邊作戰邊爭取與日本談判的籌碼,惜苦無軍權;後以雜牌軍力戰不果,於1933年簽訂塘沽協定,唯有以屈服換取和平,相比於煽動民眾抵抗造成犧牲,林思雲認為“汪精衛獨力承擔了賣國的責任”。這種屈服的原因並不如滿清皇室一般為了確保既得利益,事實上汪的權力隻有聲望而沒有軍事基礎,他背上汙名對他的政治仕途非常不利。後來,汪在被行刺受重傷後,仍然繼續借低調俱樂部宣傳和平救國的理念,期間也與日本的主和派接觸並談判講和條件。在一片對日抗爭聲中,林認為“這條主和的路比主張抗戰的路,艱難得多。”此點在汪精衛離開重慶時給蔣介石的留書中“今後兄為其易,而弟為其難。”一語可見端倪。

再者,林在另一篇文章《怎樣看待汪精衛政府》[6]中亦認為,汪精衛在1940年同意出掌日本成立的南京政府一事,是汪為了取得保障中國人民的力量的必要措施,亦即曲線救國。汪政權成立後,日本人是承認這個政權的,也給予相對的權利,至少類似南京大屠殺的慘事就不複在東南半壁見到。事實上,其中江澤民就是在汪政權下入讀大學。另外,汪精衛在二戰開始時站在日本一方而蔣介石則站在美國一方,那麽戰後無論同盟國還是軸心國勝利,中國都是戰勝國,那就避免了戰敗國割地賠款的損失。隻是這項觀點是否汪的原意難以印證。

在汪精衛死後,汪的妻子陳璧君在法庭上為汪的行為辯護:“日寇侵略,國土淪喪,人民遭殃,這是蔣介石的責任,還是汪先生的責任?說汪先生賣國?重慶統治下的地區,由不得汪先生去賣。南京統治下的地區,是日本人的占領區,並無寸土是汪先生斷送的,相反隻有從敵人手中奪回權利,還有什麽國可賣?汪先生創導和平運動,赤手收回淪陷區,如今完璧歸還國家,不但無罪而且有功。”[7]

[編輯] 負麵評價
汪兆銘及其南京國民政府對日本在華的侵略活動起了積極的配合作用。在軍事上,大量策反了國軍(近百萬),尤其是雜牌軍,組織“偽軍”,多次進行清鄉,汪兆銘被迫兼職清鄉委員會主任,打擊其區域的地下抗日武裝,使得日軍可以抽身進行其他戰役。在經濟上,南京國民政府協助日軍對淪陷區的搜刮。譬如在1943年1月在上海強迫實施儲藏物資的全麵登記,並對棉紗棉布進行強製性收買,以供日軍之需。在思想教育上,汪兆銘在學校推廣與日和諧的理念,美化日本侵略,發動“新國民運動”,從思想上降低民眾的反日情緒。另外,汪兆銘承認滿洲國、德王的蒙疆聯合自治政府等日本人的傀儡政府,被大多數中國人以為是出賣中國的領土的不可饒恕的嚴重罪行。

汪兆銘多次遊說日本政府,但是汪的政府從來沒有得到多大的自主權。汪政府也毫無權力影響日軍在華的軍事行動。如此一來汪精衛提倡的政治結構毫無號召力,也使所謂的“和平建國”落的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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