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行政權力的國家元首
無行政權力的國家元首完全沒有實權,連象征權力也沒有。在不同的國家,這些元首的權力和職責各異。1970年代,瑞典通過現代憲法,瑞典國王在議會的一切權力被廢除。但內閣每月仍會向國王在王宮內正式匯報。相反,無實權的愛爾蘭總統要接觸內閣官員需經過總理辦公室安排,但總理仍會向總統匯報;總統不能取得政府文件。1982年製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家主席原有的兩項實權——召集最高國務會議權及統率武裝力量權均被取消,在法律上成為虛位元首。
無行政權力的國家元首在20世紀出現。
著名的例子包括:
愛爾蘭總統
瑞典國王(自1975年起)
德國總統
日本天皇(自1945年起)
國家元首(憲法中的解釋)
一個國家的最高代表,在國際上代表本國,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並按照憲法規定履行職責。享有元首職權,是世界各國元首共同的重要特征。
無行政權力的國家元首完全沒有實權,連象征權力也沒有。在不同的國家,這些元首的權力和職責各異。1970年代,瑞典通過現代憲法,瑞典國王在議會的一切權力被廢除。但內閣每月仍會向國王在王宮內正式匯報。相反,無實權的愛爾蘭總統要接觸內閣官員需經過總理辦公室安排,但總理仍會向總統匯報;總統不能取得政府文件。1982年製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家主席原有的兩項實權——召集最高國務會議權及統率武裝力量權均被取消,在法律上成為虛位元首。
無行政權力的國家元首在20世紀出現。
著名的例子包括:
愛爾蘭總統
瑞典國王(自1975年起)
德國總統
日本天皇(自1945年起)
國家元首(憲法中的解釋)
一個國家的最高代表,在國際上代表本國,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並按照憲法規定履行職責。享有元首職權,是世界各國元首共同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