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飛?

本帖於 2009-07-24 09:45:58 時間, 由版主 笑比哭好 編輯

說20分鍾什麽的是個吸引眼球的噱頭。不必理會。

我的意思其實是說,“破”可以讓人擦亮眼睛,不隨便盲從。但要有建設性意義,就必須有某種“立”。也就是說要提出說法來,說明應該怎樣怎樣做,為什麽要那樣做,才能到達某種效果,等等。

當然,某甲所“立”的說法,某乙可能會有不同的意見。這是正常的。也是為最後達成某種社會共識所必須的。但如果因為怕爭論、怕被拍磚而不敢提出建設性的說法,那麽,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怎樣做才是有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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