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逆耳忠言 :D, 其實是我沒說明白,

本文內容已被 [ return_of_atlantis ] 在 2009-03-30 18:36:31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昨天太晚了,沒看到笑笑,清花和好看的回貼就睡去了,今天一天乏的像個大煙鬼 :D 不過有冤情啊,還要訴一訴,:D

這個情不自禁偶寫得很簡略,因為有一段複雜的家事不想提起。當時他跟我發表“理智”言論之後,其實還是在約會我。他自己其實也理智不起來。:D 我在聯係出國,可是熱度上來了就想就此留下,跟他在一起。他沒法跟我走的,即便離婚了,那兩個年幼的孩子仍然是他的責任,也是他的摯愛。當然我們的關係也還沒到要談婚論嫁的時候,他的心態也不是那麽渴望婚姻,因為剛剛結束了一個,自由的感覺誰不喜歡啊。

可是被姐姐發現,當時我們同在深圳。姐姐自作主張,買了機票,挾持我回父母家。家裏開大會,聲討我這個糊塗孩子。:D 結果差點回不了深圳。終於我曉家人以大義,保證不再來往,才回去。回去之後跟他談,我隻說跟家人達成了共識,我還是要出國。他才知難而退。有一段很艱苦的日子,有時忘記了還會對他伸出手去,他也一樣。那一段我們都默默的加班,空曠的辦公室裏,隻有他的燈和我的燈亮著。隻為了陪對方一點時間。後來想起來,當時他有過很多暗示,隻是我太小,根本都沒意識到,覺得分手了就是分手了。

所以,不是他予取予求,或是在我說愛他之後就失去了興趣,其實是我家裏強烈反對,我也決定結束之後他對自己更加約束而已。

出國幾年之後,當我再次跟他聯係的時候,他曾經想要來見我。不過當時不湊巧,他來美國的時間,我去了姐姐那裏。收到他的電話的時候,我正在過美加邊境。回來的時候,他已經返回。之後偶而還會聯係,但是沒有再見麵的打算。我想等我們都滿頭銀絲的時候,再想見到也不妨。:)

對我而言,他不是一個普通的戀愛對象,他是我的圖書館。他把思想和心靈像我開放,我們無話不談,對很多事都有共同的看法。當年的我不同於一般的年輕女孩,因為從小就是個書蟲,且涉獵很廣,我和他可以在一個水準上交流。而對於我感情方麵的純潔,他是交往後期才發現,因為我看起來並非一個不諳世事的傻女。而且工作上獨當一麵,再說那時我的同齡人們,也早就開花散葉了,我是一個特例。

ok, 澄清完畢,偶這麽好的soulmate不能蒙冤。:D 他的確做得很好,即便我年紀漸長,回頭看看,他仍然是很好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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