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是我高中&大學同學(不同係), 畢業後我去了另外一個城市, 他回到XX城當老師,後來調到區政府工作。 在那裏他遇到了他們的區團委書記—一個麵目清秀,做事八麵玲瓏的已婚女性L,他自己也說不清二個人怎麽就開始了, 反正就是理智和情感,誘惑和抵製,真真假假地曖昧開了。
沒多久, L 就離婚了, 她告訴Z :“不是為了你!”隨即就辭職開了一個休閑中心, 憑著她已有的“黑白二道”——原話, L 很快就發財了, 按Z 的話是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有房, 有別墅,有車,有足夠養老的現金存款。
也許是物極必反, L 出事了, 被判了7年半。 在獄中她寫了一封長長的信給Z, 主題就是: 請救我出去,其他你什麽也不用做了; 以後一定好好和你過日子。 當時Z 正經營著自己的小公司和一家飯店,他二話不說關了公司, 盤了飯店,到處找關係托人去“營救”L。 因為L 的父母控製著L 所有的錢財, L的弟弟也同案被判, 她父母就S活不肯出錢, 說是L的錢被罰很多, 餘下的要為他們(L&她弟弟)養老用的。在以後的三年半中, Z 毫無怨言賣掉了他自己的二套房子和車, 每月二次去鄰省探監,Z 說那其中的滋味隻有自己知道。
L 在獄中待了三年半終於出來了, 那時的Z 沒有工作, 存款也花的差不多了。他沒有被允許共同住進L 的別墅, 還是孤孤單單在租來的小套房裏。他想結婚, 但L 說那張紙不重要。
沒多久L 就接手買了一個美容院, 專做精油SPA, Z 就在那裏為她打雜但沒有任何工資, L 說: “你在這裏吃飯, 又不需要花錢,要工資幹什麽?”
那年回國過年就是在L 的美容院,我很意外地遇到了Z。還以為他們早就結婚生子了, 但很多不願發生的事它就是發生了。
L 似乎天生就是生意人, 她的美容院生意不錯,以後的二年中, 她開始投資別的行業,除了中國平安在110被牢牢套住, 其他都有相當的收益。 而和Z 的距離卻越來越遠,冷漠到可以幾個禮拜不打電話,更不用說見麵。 Z 覺得他們是經過考驗的, 應該不會有意外。可事實卻慢慢地——終於讓他徹底失望了。
08年下半年,他們決定分手, Z 要求得到這二年在美容院的工資和為救L 出獄所出的費用, L 是這樣說的:“你賣掉房子是你自己的事, 我又沒有要求你做。 你在美容院時吃的,穿的, 房租都是我付的。現在投資失利我沒錢”
他們的故事還沒有結束。 那天從國聯出來, Z在韓國會所當著我們幾個老同學的麵很平靜地講出了他的故事。 我們都久久沒有吭氣。還以為Z 有了他自己的決定呢, 飯沒吃完, L 的美容院店長電話來說熱水器壞了, Z顧不得吃完飯就走了, 他還是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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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沒有了, 要錢幹嘛?
即使找幾個人打L 一下或砸了L 的場子出出氣, 能改變什麽嗎? 說不好自己還要賠進去。
沒有人強迫你做什麽, 要後悔也隻是自己看錯人了。
人生沒有導演,也沒有預演。
一切的一切,承受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