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傳,愛情,是如史詩式的驚天動地驚世駭俗,鬼哭神號鬼話連篇的蕩氣回腸。不論電影電視還是現實生活,情到濃時,最終結果,永遠是結婚,也就是被稱為happy endding。
愛情,來的時候暴烈溫柔,去的時候昨日之日不可留。因為要走的人要變的心,即使是聲嘶力竭粉身碎骨都也不會留住,太多人連自己都管不住,更何況對方?不想,因種種天意認為,愛情被提早收回。真天真的戴安娜或許想和假傻的查爾斯執子之手,但一段婚姻放三隻手又實在太擠;東邪黃藥師是想和妻子終老,但金庸不準。歎,與子偕老,我們自己做不了主。
閃婚風潮者,無論海內外,大多都有學曆沒時間,要遇上個條件想若的已不容易。用真心誠意談一常沒有安全網的真戀愛,隨時萬劫不複,因為真,所以不設防。防悶防沒人陪放沒玩伴防寂寞放孤獨放心癢防怕凍放怕黑防沒下代的俗世眼光。所謂愛情,早已被當作是本小利大的投機,太多人怕付出怕冗長,怕血本無歸。實用性人才們手裏撥打了算盤,心想,離婚總比不結好。於是,閉著眼睛咬緊牙關,一紙證書。切,與子偕老,那叫防不勝防。
不少前輩我輩後輩,或甚至是剛上大學的teenage,跟新相識三個月便情訂終生拉埋天窗。更是讓培養感情可以快如微波食物,一叮即可,搞定人生大事如即食快餐,一call則到。說服自己的想像一下,兩人之間的關係存在本來就是巧合,當無數巧合聯係在一起的時候,驚訝道,這不是緣分是什麽?以概率而言,已於中投合才頭等獎無異。為何不珍惜一下這彩票,還要諸多盤算?!因為是新新人類,宣稱的是解放,號稱的是自由。白頭偕老地又實在不夠潮流。所以執子之手,可以放子之手,還可以同時或之後執他人之手。嘿,與子偕老,你的思維不夠in哦!
太多的過來人,似乎也在隱忍中表示,不是婚不離,而是時候未到。似乎婚姻的真相中,吃人成分比迷人元素要多。因為枕邊人從來清楚對方最私密最脆弱最同的罩門,專攻要害,招招擺命。你看那mr and misssmith,吵一場架,不僅在將家中的牆牆壁壁留下飛刀子彈孔,掃射過的狠話,更是將兩人精神內心戳得千瘡百孔。素質差點兒的,破口大罵,TMD,與子偕老,當我白癡啊。
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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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一個令我莫名感動的美國廣告是這樣的。一個仿佛春光不明媚的下午,一個滿頭銀發的莊重老婦,一身黑衣,平和的配樂中她默默行行重行行,經過枯葉,老樹,昏鴉,小路,秋風,一個老人家,寂寞的步伐終於來到一個林陰蕭然的墓園,她聽在一個墓碑前,一個早在等他的小夥子捧著一束鮮花走來送給他就走了。老婦有點錯愕,打開花束附有一封信,一把絕對不老的(甚至有點年輕的)男子聲音對她情深訴語:
“My darling,
I knew I'd find you here, today of all days, our special anniversary.
Thank you for thinking of me.
These flowers are to let you know,
I am thinking of you, as I always will."
原來是一個花店的廣告,一個早死的丈夫早作安排,對未忘人細心摯深的體貼,輕描淡寫,叫我後頭哽咽眼睛潮濕。
在我們作不了主防不勝防思維隨時保持in而且不當白癡的人生裏麵,你願意承受百年孤寂去換一次不知是長是短的千世修來共枕眠嗎?愛情是唯一兩個人都贏的遊戲,但是沒有幾格人可以攜手過重點。如果有一個人,和你吻到像死裏逃生,有一個人令你長相思,摧心肝,沒有了他/她,便覺得人間無味,你明白未必可以與子偕老,卻甚至寧願他/她比你早死,你也是真的懂得愛了。
寫在後麵:
看到大家的留言,開心之餘,開始愣神。更有熱心者,送上悄悄話,表示對本魚的關心。字字句句,似乎都圍繞著一個隱含的話題,情傷。
哎,深夜之作,快言快語,但多少有些言不搭意。真想用支紅筆high light一下文中第二段。那個,那個,不是偶。
well, 但是無可厚非的是,畢竟很多感切源於生活。我這輩子很有意思,總是會有些頗為戲劇性的情節放送,連續劇的橋段演繹,無論自己或周圍。感啊,想啊,不管是個人還是群體。最後,都會以文字的形式匯總在一起。
記得,有個仰慕已久的人書寫過,這年頭,失戀如同得了感冒,可以適量呻吟一下,但由於症狀太過普通,所以也並不能得到過盛的同情。
不過,我這不是還沒感冒嗎?就已經得到了多數的關心。那我就先貌似病人地接過最喜歡的慰問水果,角色扮演地回句 ,
多謝大家了,我一直都病態不足,健康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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