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軍著長篇小說】《康熙·喋血1721》第三章 大貪隱於朝(2)

來源: 小功夫熊貓 2010-05-29 23:37:0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248 bytes)


大貪隱於朝(2)


於是,台灣知府一缺的遞補在京城裏演繹出了一幕幕梁下送金、窗前許願的鬧劇。

有一吏部侍郎收取了一候補知府的重金賄賂,便在吏部票擬台灣知府補缺的部議時極力推薦此人,不想卻被吏部尚書以德才不具備而駁回。一個月後,新任台灣知府的名單在爭來鬥去中艱難發布,結果被授給了王珍,這是權臣隆科多在這場爭缺的角逐中又一次輕易贏得的勝利。這位行賄的候補知府見事已泡湯,巨額賄金卻被白白生吞,便心有不甘,哭著倚門索還賄金。吏部侍郎得知這候補知府竟倚門索金,不由慍怒,非但避而不見,而且命令門人以杖驅趕。候補知府卻也辛辣,索性身披討債條幅跪於侍郎府門街頭哭天喊地,一把鼻涕一把淚,弄得路人搖頭,市井眥目。事態一大,就有人將此事奏報到了康熙的案頭,康熙閱後才覺得朝廷的顏麵無存,不由龍顏大怒,立即派人抄了侍郎的家,並責令大理寺將這吏部侍郎和那候補知府都一道下了大獄,朱筆一揮,批了個“斬秋後”。

王珍一到台灣,果見島上物產豐富,耕漁並足,如賊之見庫倉,蝗之見穀田。他的貪念私欲又極度地膨脹起來,他無視朝廷對台灣兩島所實行的酌情減免賦稅的寬仁政策,下的第一道政令就是:“朝廷庫空急需補填,台灣地方應適度增加賦稅。”

郝善攜妻女離衙時,鳳山之民俯地挽留,涕泣一片,怨聲此起彼伏。

鳳山知縣出缺,朝廷沒有擢派接任官員,王珍於是自兼鳳山縣政,親推苛捐雜稅,更加窮凶極惡、為所欲為。官場中明白人都清楚,這又是隆科多這位權臣從中翻雲覆雨作的祟。

還有一府城鄉紳,因不堪官府重負,不齒貪官胡為,帶頭領眾抗繳賦稅。一日,王珍的收稅官員前來催繳賦稅,鄉紳義正詞嚴地當眾曆數王珍盤剝百姓的惡行,轟走了王珍的收稅官員。王珍聞報後大怒,次日,親自帶著眾多衙役上門興師問罪。這鄉紳依舊麵不改色,義正詞嚴,王珍於是下令將鄉紳及他的兩個兒子捆綁了起來,並且拿來遊城示眾,王珍騎在馬上督遊。遊城完畢之後,又鳴鑼告誡,故意將鄉紳父子在眾目睽睽之中關進了大牢,演繹了一出殺雞給猴看的武戲。

台灣總兵歐陽凱是個鐵血軍人,正直之士。他眼見王珍的倒行逆施,頗為惱怒,曾多次加以訓誡,可王珍卻總是巧言狡辯,陽奉陰違。

雖說歐陽凱的品階比王珍高出了許多,但當時台灣的軍方直屬兵部管轄,以守土為責。而知府則隸屬於福建巡撫直接管轄,以牧治為任。因此,不是一家,難分高下。在一般情況下,軍人是難以插手政務的。

一日,歐陽凱將王珍單獨請至總兵府,並設席款待,意在曉之以理、導之以行,讓王珍取消苛捐,寬施仁政。

酒過三巡,歐陽凱溫言規勸道:“前時台民稍安,這得益於朝廷的廣施仁政和前任知府的撫牧有方。你是清楚的,台澎地處化外,漢人、番人、馬來人等混居而盤,民情複雜,民風強悍,曆來被喻為‘火藥桶’。我朝收複後,也時常有事端突發,不是針對官府,就是互為械鬥,沒少使朝廷勞師費力。今道台梁文煊大人年邁多病,告病常居澎湖,我二人奉旨共為牧守,你為政,我守土,應精誠攜手,以朝命為重,倡仁心為政,奉寬以安民,求和諧靜世,竭力經營好孤懸偏隅的海島,方能不負朝廷的知遇之恩。否則,一意孤行,失綱濫政,萬一激起民憤,就很難說再不會官逼民反啊!王大人,何謂父母官?就是要有父母之情,家長之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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