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以台灣海軍現有作戰艦編隊是不足的,也是短期內湊不足的。台灣海軍的空母在海峽內基本上沒有戰術作用,機動部隊是用來大洋作戰的,而到東岸就失去應有的作用,隻能部署在海峽兩頭。考慮到在海峽區域大陸海空戰力的巨大優勢,極盡國家財力供養在戰時發揮不了什麽戰力的機動部隊完全沒有意義。其實國軍應該大量裝備機動火炮和近程戰術火箭以及防空武器,刺針遍布派出所的意義在於戰時廣泛的低空防衛,對解放軍垂直登陸可以發揮遏止作用,可是以台灣現在的社會狀況,萬一失落到特定人士手裏,造成危害就代價極大。所以在以色列、瑞士可以辦的事情在台灣就不能辦,國情相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