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革(151)
我們不參加學習班回單位,袁芸風很高興。大概張宜也曾對她說過要她負起處理日常工作之類的話,她有心理壓力。我們回來了,她就可不管事安心待產了。所謂處理日常工作,當時主要是應付一些因為服用治療血吸蟲病藥物後產生神經方麵後遺症的病人。文革前,治療血吸蟲病主要用一隻叫“酒石酸銻鉀”的針劑,副作用是容易引發心髒方麵的疾病“阿斯氏綜合症”,死亡率很高。文革初期出了一隻“中西結合”研究出來的口服新藥“麻油846”,病人服用後死亡風險是降低了,但此藥對神經係統傷害很大,不少人服用後得了神經官能症,嚴重的會喪失勞動力。因為當時治療血吸蟲病也是搞“群眾運動”的,大批的病人集中治療,等後來發現問題,得後遺症的病人已經很多。而且,當時即使發現這個藥有嚴重的後遺症,由於此藥也算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上級領導不說話,下級就不敢擅自停止使用。所以得後遺症的病人越來越多。那時侯農民看一般疾病都是自費的,唯有治療血吸蟲病除外。因為這是毛澤東重視的一項工作。消滅血吸蟲病不僅僅是一項衛生工作,也是一項政治任務。因此治療“麻油846”後遺症的醫藥費用也由國家來負責。而具體就是由我們血防站來處理。張宜交給我們這個任務,可我們不是醫生,專業知識不夠,處理不了。因此我們的任務僅是將病人報銷醫藥費問題做一個初步的分類,然後等待負責治療工作的同事來處理。臨離開學習班前,負責治療的金兆禎醫生告訴我們需要掌握的原則:凡有本公社醫院醫生轉診介紹信去別的醫院看病的,醫藥費可以報銷;沒有轉診介紹信,自己去找非本公社醫院醫生看的病,醫藥費不能報銷。凡屬可報銷的醫藥費單據,由我們先保管好,等他們抽時間回來審查,看看用的藥是否屬於與治療後遺症有關,不合格的剔出,合格的再通知病人家屬來拿錢。我們就照此辦理。
得這種後遺症的病人大多主訴頭暈無力、消化不良,嚴重的連走路都成問題。而治療這個後遺症的藥,也沒有特效的,大多是安神、鎮靜的,隻起暫時的緩解作用。病人久治不愈,難免病急亂投醫,聽說那裏醫生本領好就去那裏,不但外公社的去,外縣、外省的也去。他們拿了醫療單據找公社衛生院報銷,衛生院不受理,於是找到我們單位來。我們對這些病人和他們的家屬從內心說是很同情的,但限於規定也愛莫能助。醫藥費不能報銷,病人家屬當然對我們不滿,交涉時難免出現情緒激動,言語衝撞等情形。而我們正在年少氣盛之時,自以為堅持原則,碰上難纏的、態度生硬的病人家屬也不買賬。有一次我竟然還與一個病人家屬吵了起來,後來想想實在不應該。
對於“麻油846”後遺症這個問題,我認為根源在於當時的藥物研究和臨床應用也受“政治第一”影響,急功近利,新藥沒有經過長期的動物試驗和觀察,就匆匆地、大規模地應用到臨床上,結果造成嚴重的不良後果。而更為錯誤的是因為這隻藥是在文革中研究出來的,屬於文化大革命的“勝利成果”,很多醫務人員、甚至有關領導都知道這個藥有問題,也不敢向有關方麵提出責疑,更不敢擅自停用。所以那二、三年中,凡治療血吸蟲病人多的地方,得後遺症的病人也多。一直到七三、七四年後,治療血吸蟲病才又回複以酒石酸銻鉀注射為主的老方法。
因為沒有人從金澤回來,我們一點也不知道“學習班”內的情況。站裏雖然隻有我們幾個人,因為工作不忙,有事就處理事務,無事就看看書、報,或到食堂打打乒乓、逛逛街,再加上不參加學習班心情輕鬆,日子倒也過得很逍遙。但有一天突然有消息傳來,說金瑞庚在學習班內上吊自殺了。金瑞庚是我們站裏的老員工,中醫出身,因為本人成分地主,不適宜與外界打交道,長期分配在倉庫內工作。他一貫低調,白天整天呆在倉庫內,晚上到很晚才回宿舍,吃飯也總是避開就餐高峰,所以不住在一間宿舍的同事也難得見他一麵。我們許多人常常不記得站裏還有此人。“四清”運動中工作隊沒有批鬥他。文革初期除了有少數人貼幾張大字報,吹毛求疵地指責張宜為什麽將管理倉庫的“重任” 委托給一個地主分子,直接貼他本人大字報的也沒有。但是這次“清隊”他竟然自殺了,可見“清隊”對他心理壓力之重。我們留在站裏的幾個人聽到這個消息,吃驚之餘不免心情都有點沉重。人皆有惻隱之心,無論如何,即使是地主分子也罪不該死啊!我不清楚站裏的同事在學習班有沒有對他施加壓力。根據文革初期的情況,我猜令他自殺的原因恐怕不是同事的壓力,而是他厭倦了無休止的階級鬥爭。“解放”十多年來,由於他的地主身份,他活得像一隻鼴鼠,不敢見人,不敢見陽光。無休無止的政治運動,越喊越大聲的“加強無產階級專政”,讓他天天如驚弓之鳥,這樣的日子看不到盡頭,生活全無樂趣,那活著還有什麽意思?現在的“清隊”又是一個難關,那就不如死吧,死了一了百了。可能,他臨死前的想法就是這樣。
隔了幾天,我剛巧在食堂那邊的宿舍樓自己的宿舍裏午休,聽見有人開其他宿舍門鎖的聲音,就去察看究竟。結果看到是兩個從學習班回來的“老血幹”張紹翔和蔣炳靈,後麵還跟了一個五十來歲農村婦女,蒼老的臉上滿是風吹日曬的皺紋。蔣炳靈開門鎖進了原來他與金瑞庚等人住的那間宿舍。等他們進去後我也跟了進去。開始我不知道這個老婦人是誰。等蔣炳靈向那個老婦指了指金瑞庚床鋪的位置,那個老婦人就默默地走過去,將空床上留下的蚊帳拆下來,與一條草蓆捆成一捆,然後將這些東西和另一隻裝著臉盆、杯子等物的網線袋都提在手中,木然地靜立一旁。此時我猜到她就是金瑞庚的老婆了。那隻網線袋和蓆子應是那兩個同事從金澤帶回的金瑞庚的遺物。接著張紹翔和蔣炳靈一起動手,將金瑞庚原來睡的單人木床折掉,將棕繃和床架子碼放在牆角。這些都是單位的公物。整個過程沒有人說一句話。我自然也不去問。在這種情況下任何語言都是多餘的。看一切都處理定當後,他們默默走出宿舍,我也從宿舍退出來,蔣炳靈把門鎖上。然後他們三人魚貫著下樓去。我回到自己宿舍從窗口目送他們走過大門前的小天井,再走出宿舍樓大門,然後我又轉到另一扇麵向街道的小窗,看著他們走到小街上再從我視線中消失。我估計張紹翔和蔣炳靈是回金澤學習班交差去了。而金瑞庚老婆就拿著這一點“遺物”也回家去了。聽說金瑞庚的家是在白鶴公社鄉下的。忽然,我真切地感覺到了一個人的生命真是渺小得可憐。金瑞庚,這個在這個世界上曾經生活了五十來年的人,最後就剩下這一點點東西可以證明他確實在這個世界上存活過。過去常聽人說:“人死如燈滅”。現在金瑞庚這盞“燈”是永遠的熄滅了。整個宿舍樓原本因為絕大多數人去了金澤而顯得冷清,這下我感到更空曠了。
金瑞庚自殺不久,一天張宜從金澤打來電話,告訴我們華潮公社血防組組長自殺死了。他對我們說,這件事情不需要我們插手,因為人是華潮公社的人,由他們公社去處理;但我們要了解一下死因。你們看誰有空就安排時間去一次華潮。當時華潮是全縣交通最不方便的兩個公社之一,還有一個是小蒸公社,汽車、輪船都沒有直達的。與顧雲林、曹黃梅商量以後,他們都推我去了解。第二天我起了一個早,乘早上六點第一班青安線公交車先到安亭,然後轉從安亭去上海的公交車在黃渡鎮下車,又步行了約三刻鍾才到達華潮公社所在地。因為我過去從沒去華潮工作過,對華潮公社血防組的人不熟悉,隻在他們來縣城開會時見過幾次。對這個自殺了的組長也印象不深,隻記得是一個四十來歲方麵孔的男子。我在公社院子內問了人,找到了繼任的血防組負責人。這是一個爛眼稍的姓陳的中年人,以前他來縣裏開會見過幾次,因有此特征,所以有印象。我向他說明了來意後,他把我帶到血防組的辦公室,然後向我細說死者自殺的原因。
據這姓陳的說:七月份公社根據縣裏規劃開始“清隊”工作。老錢(死者。已記不清是否確實姓錢,姑以“老錢”呼之。)被公社黨委委任為“清隊”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公社機關和公社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清隊”工作。“老錢這個人手條子蠻辣的”(上海土話,意即手段頗凶狠),老陳泛著他那對爛眼,提高聲調對我說:“他對‘清隊’小組的人說,所有‘清隊’對象都是賊皮賊骨頭,不打不成功。要從他們口中得口供,一定要打。他們是胡桃裏的肉,不敲不出來。還必須像擠牙膏一樣,要用力擠,不擠不會出來;一次擠不幹淨,要擠了再擠,決不能心慈手軟。”由於嚴重“逼、供、信”,所有被“清隊”小組關起來審查的人都遭到嚴刑敲打,骨頭再硬的人不出三天也要屈服。結果“清隊”小組要你承認什麽就承認什麽。而隻要你承認參加了什麽反動組織,就會要你交代同夥,包括你的上線、下線。如果說沒有同夥,那就是頑抗,就要繼續打。受不了打,隻能亂交代,東扯西攀,說一堆人名出來。“清隊”小組根據交代的名單,再擴大清查範圍,將這些人也抓起來逼供。這樣人越扯越多,公社機關、企事業的人很多成了反革命,隔離審查的有好幾十個。開始,公社黨委還表揚老錢對敵鬥爭有幹勁、有魄力、有辦法。後來公社食堂一個炊事員被牽扯進去,逼供時亂交代,把公社黨委書記也交代了進去,這才使黨委發覺有些人可能搞錯了,“清隊”馬上刹車。但在這個過程中已經有幾個人受不了刑罰或者受不了冤枉自殺了。已死的人不能複生,家屬又吵著要上告,老陳說:“可能老錢自知逃脫不了責任,於是上吊也自殺了。”聽了老陳的介紹,我很憤怒,心中直罵這老錢該死,死有餘辜!那天,我既已了解到了老錢的死因,就不想再多逗留,告辭老陳後,立即趕回黃渡。在黃渡吃了些小點當中飯,下午三、四點回到青浦。第二天張宜又來電話,我向張宜作了匯報。張宜聽後沉默了一陣,然後說“好,知道了!”就掛斷了電話。
這是我第一次了解“清隊”的真相。後來我知道我們縣像華潮那樣“清隊”的公社還有好幾個,有的比華潮情況還嚴重。如城西公社“清隊”,說是清出一個“反革命集團”,最初成員說有十多個,後來愈攀愈多,最後成員竟達二百多人。公社黨委開始也是表揚“清隊”成績偉大,但後來“清”到了一位黨委二把手身上,搞不下去了這才收場。我一度想不明白,為什麽這些地方都是一個樣,都一定要事情牽連到當地黨委重要人物時才知道搞錯了?為什麽“清隊”不清到自己頭上,不管下麵怨聲載道,甚至已經搞出人命,這些黨委負責人都無動於衷,不肯細察一下?其實“清隊”就在他們眼皮底下進行。“清隊”人員明目張膽地搞“逼、供、信”,他們不是不知道,可他們還要表揚辦案的人,這不是草菅人命嗎!而推究其原因其實也很簡單,隻是刀子不割到自己身上不知疼而已。“清隊”是上級布置的任務,不積極執行他們要受處分;反之積極執行了或還有升官的可能。於是明知這樣做法有問題,也昧著良心搞。後來被查者在嚴刑拷打下亂咬亂攀攀到了他們身上,知道再不刹車自己也要折進去了,這才如大夢初醒一樣說搞錯了。而這,就是中共官員“為人民服務”和“搞階級鬥爭”的真相。這哪裏是為人民服務?他們都在為自己頭上的烏紗帽服務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