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革(110)

我的文革(110

 

真正給青浦造反派帶來重大轉機的是四月一日《中央關於安徽問題的決定》,和四月六日中央軍委頒發的《軍委十條》。這兩個文件的主旨都是給在“二月逆流”中被鎮壓的造反派組織平反,糾正軍隊的“過火”行為。《安徽問題的決定》指出:“不得隨意宣布群眾組織是反革命組織”,“不準亂捕人”,“僅僅因為衝軍區和對軍區提意見,或對本地區、本單位的奪權有不同意見,而被打成‘反革命’的,應一律平反,被捕的,應一律釋放,通緝令,應一律取消。”《軍委十條》的內容與《安徽問題的決定》基本一樣。但是,這兩個文件並沒有明確說軍隊的鎮壓錯了。因此這實際上是一個不承認錯誤而用實際行動改正錯誤的文件。

不承認錯誤,我想是因為追究起來會追究到毛澤東身上,而且給軍隊也要存一些顏麵。而中共先以轉發安徽問題決議,再由軍委下達“十條命令”,也可以讓人造成一種錯覺,以為軍隊鎮壓造反派都是地方軍隊“支左”支錯了對象,現在由中央來糾正,因此黨中央和中央軍委仍都是正確的。但不管怎樣,由於這兩個文件對造反派有起死回生的作用,也是文革存亡續絕的關鍵,我在此也全文轉錄,以便讀者對中央在造反派問題上的態度前後變化有一個全麵的了解。

 

中共中央轉發中央關於安徽問題的決定及附件

 

各軍區黨委,各級黨委,各省、市革命委員會,各革命群眾組織:

現將中共中央關於安徽問題的決定發給你們。這個文件中提出的政策性規定,望各地參照執行。

中央強調指出,各級革命委員會,人民解放軍各軍區和各地駐軍,無論在實行軍事管製的地區、機關和單位,或者在沒有實行軍事管製的地方,必須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要政治掛帥,要堅持走群眾路線,要保障更好地實行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特別要注意:

第一,不得隨意宣布群眾組織是反革命組織。宣布一個群眾組織是反革命組織,必須經過中央批準。

第二,不得把群眾打成“反革命”,不準亂捕人。僅僅因為衝軍區和對軍區提意見,或對本地區、本單位的奪權有不同意見,而被打成“反革命”的,應一律平反,被捕的,應一律釋放,通緝令,應一律取消。許多外地學生幾次衝入中南海,一些軍事院校衝進國防部,中央和軍委並沒有斥責他們,更沒有叫他們認罪、悔 過、或者寫檢討,講清問題,勸他們回去就行了。而各地把衝軍事機關一事,卻看得太嚴重了。

第三,一個群眾組織的個別負責人,證據確鑿是反革命分子,或者是犯罪分子,應依法處理。但是,要同這個組織的廣大群眾區別開來。在取締證據確鑿的反動組織時,也要把為首的極少數反革命分子同一般被 蒙蔽的群眾嚴格區別開來。不準對群眾組織亂加取締,更不得采取解放初期對待反動黨團組織采取登記骨幹分子的辦法。

第四,對於犯了一些錯誤,甚至嚴重錯誤的革命群眾組織或革命群眾,應采用整風的方法,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來解決問題,不應該也不允許要群眾上街、掛牌子、貼大標語、開大會請 罪。毛主席一再教導我們,“革命無罪”,“言者無罪”,大民主無罪。強調群眾請罪的做法,是極其錯誤的。嚴禁假借“鎮反”名義,鎮壓革命群眾。

第五,堅決地正確地支持各左派革命群眾組織,在左派組織之間,不能片麵支持一方,打擊另一方。

                                                                                                                  中共中央

一九六七年四月一日

 

附件:中共中央關於安徽問題的決定:

今年三月間,中央召集安徽省軍區負責同誌,“安徽革命造反指揮部”代表、持有不同意見的各左派群眾組織代表、省市機關幹部,舉行了多次座談,並分別作了多次個別談話。中央對安徽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根據兩個月實踐檢驗,安徽“一·二六”奪權沒有實現無產階級革命派大聯合,沒有把矛頭指向省委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沒有實行革命的“三結 合”,“安徽革命造反總指揮部”個別領導人實行了一係列的錯誤政策,壓製了有不同意見的左派群眾和革命幹部。中央認為。應立即成立以錢鈞同誌為首的軍事管製委員會,把省的領導權掌握起來。

二、軍管委員會要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要政治褂帥,堅決按中共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辦事,堅持以毛主席為代表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徹底批判資產階級反動路線,集中揭露和打擊以李葆華為首的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堅決執中央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批轉的《重要通告》和中央批轉的中央軍委八條命令,保證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正常進行。要放手發動群眾,在工作中走群眾路線,不要包辦代替。堅決支持各左派群眾組織,在左派組織之間不能片麵支持一方,打擊另一方。對於左派組織,要幫助他們克服缺點和錯誤,幫助他們整頓思想、 整頓作風、整頓組織。要爭取參加保守組織的群眾回到毛主席的路線一邊來,對於真正的確有證據的反革命分子,才能依法處理。宣布一個群眾組織是反革命組織, 應經過中央批準。嚴防壞人利用軍管鎮壓群眾。軍管會要通過各項工作,實現真正的無產階級革命派大聯合,籌備革命的“三結合”的臨時權力機構。

三、軍管會下成立“抓革命、促生產”的兩個班子,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領導起來,把工農業生產、財貿工作和救災工作管起來。

四、立即接管公安廳、公安局,重新選派能夠正確執行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的得力幹部作軍代表,支持和依靠真正的革命派,徹底揭露這兩專政機關的陰暗麵,切實進行整頓。要堅決糾正亂通緝、亂逮捕的錯誤作法。因為對“一·二六”奪權有不同意見被逮捕的革命群眾和革命幹部一律釋放,被打成“反革命”的,一律平反。要嚴防壞人利用專政工具鎮壓革命群眾和革命幹部。

五、立即接管新安徽報,要宣傳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和各項政策,不準一派革命組織去攻擊另—派革命組織。立即停止以對“一·二六”的態度作為革命與反革命標準的錯誤宣傳。報紙如不能正常出版,可暫出新華社電訊稿。省廣播電台也按同樣的原則辦理。

六、從過去和現在的情況看,“八·二七”、“八·二七革命到底聯絡站”、“紅革會”、“工人造反派聯合委員會”、工人一司、二司等,都是革命群眾組織。這些組織都要整風,雙方都著重自我批評。有原則上的不同意見,要正常的進行討論、辯論,不準打、砸、搶、抄、抓,不準武鬥。

七、合肥的“紅衛軍”,是與保字號“軍總”對立的、同“八·二七”並肩作戰的革命群眾組織。但這種組織形式不恰當,應按中央指示辦理,這個組織的成員應回到原單位參加文化大革命,不要再恢複這個組織。逮捕於得水同誌、通緝程明遠等同誌,是錯誤的。

八、壓製“安徽省既合肥市機關革命職工造反司令部”是錯誤的。應支持省市機關幹部起來革命,特別要支持較早站出來支持革命群眾的革命幹部。

九、對鎮壓合肥“紅衛軍”和於得水同誌身死一案,應該查清。可在派往公安廳的軍代表領導下,由各革命組織(包括公安廳真正的革命幹部)組成調查小組,進行專門調查。參於逮捕和處理於得水一案的有關人員,不能參加這一調查小組。

                                                                                                                           中共中央
                                                                                                                  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央軍委命令(十條)

 

林彪同誌:

此件很好。
                                                                                                                              毛澤東

四月六日

 

毛主席指示,中國人民解放軍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大力支持左派,這是一個偉大的、具有戰略意義的決定,是一個嶄新的曆史任務。我軍廣大指戰員,積極響應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號召,在支左工作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最近我們檢查了某些軍區的支左工作,有的做得好,有的做得不好。目前出現了許多新問題,應當及時引起注意。為此,特發布命令如下:

(一)對群眾組織,無論革命的、或者被反動分子所控製的,或者情況不清楚的,都不準開槍,隻能進行政治工作。

(二)不準隨意捕人,更不準大批捕人。對於確實查明的反革命分子要逮捕。但必須證據確鑿,經過批準手續。

(三)不準任意把群眾組織宣布為反動組織,加以取締。更不準把革命組織宣布為反革命組織。對於犯有某些錯誤的群眾組織,要積極進行幫助教育。對於確實查明被反動分子控製的群眾組織,要做分化爭取工作,孤立其最壞的頭頭,爭取被蒙蔽的群眾。必須公開宣布其為反動組織加以取締的,要經中央批準。

(四)對於過去衝擊過軍事機關的群眾,無論左、中、右,概不追究。隻對業已查明特別壞的右派頭頭,要追究,但應盡量縮小打擊麵。不能僅僅根據是否衝擊過軍事機關這一點來劃分左、中、右。

(五)對待較大的群眾組織采取什麽態度,應就地深入調查研究,進行階級分析;采取重大行動前,應向中央文革和全軍文革請示報告。

(六)一概不要進行群眾性的“請罪”運動。也不要強迫群眾寫檢討。群眾自動寫的檢討書,退還其本人。有些長期不覺悟並且堅持錯誤觀點的群眾,不要急於要他們認錯,而要給以時間,讓他們在鬥爭中自己教育自己。不允許體罰和變相體罰。例如,戴高帽,掛黑牌,遊街,罰跪,等等。

(七)在軍隊中要深入進行以毛主席為代表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兩條路線鬥爭的教育。學習毛主席著作,必須結合兩條路線的鬥爭。廣泛搜集揭露反動路線和一小撮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各種具體材料,印發到連隊進行教育,使廣大指戰員了解他們的反動事實,進行徹底批判,肅清其惡劣影響。

(八)對派到地方上去或主持支左的幹部,要詳細交待政策。要防止趙永夫式的反革命分子(趙永夫原青海省軍區副司令員,是一個混進黨內軍內的反革命分子,他玩弄陰謀手段,篡奪軍權,對革命群眾組織進行殘酷的武裝鎮壓)或思想很右的人來主持支左工作。

(九)在支左工作中,要學會做群眾工作,相信群眾,依靠群眾,有事同群眾商量,善於采用說服教育的方式,而不應采取簡單粗暴和命令的方式。

(十)對業已違反了上述諸條做法的,都要立即改正,積極進行善後處理。今後,堅決按以上各條辦事。

這個命令,要在我軍所有機關、連隊內部用電報、電話迅速傳達,廣泛張貼。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這兩個文件,在我們青浦最初是被嚴密封鎖的。當時我們是通過其他途徑才知道這兩個文件內容的。大約是到了四月下旬或五月初,有關方麵才不得不公開這兩個文件。記得在我們單位這兩個文件是由張宜傳達的。為什麽是張宜傳達的呢?因為我們兩個造反隊雖然在“一月革命”中奪了權,但對立派不承認,後來組織也被勒令解散了,這樣的奪權自然也不算數了;而“紅色”成立後沒有奪權,隻是宣布監督當權派工作,所以血防站仍是張宜當家。

當時,我聽這兩個文件傳達後一方麵覺得我們造反派終於獲得平反了;同時又覺得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都沒有正麵、正式承認軍隊鎮壓造反派是犯了錯誤,也沒有承認“二月逆流”是一個全國性的鎮壓,與去年十一月中共中央處理文革初期被整群眾的檔案材料文件一樣,中央的態度也是有保留的。這可能因為這次鎮壓本來就是毛澤東的主意,他當然不可能認錯。但推在軍隊身上也不好,因為軍隊是目前維護中共政權唯一的力量的,惹惱了軍隊也不好辦。從文件的措辭看,中央隻是認為鎮壓擴大化了,而且責任都是地方的,尤其是“公、檢、法”的。總之,中央處處為軍隊留了顏麵。此外,我還注意到中央文件把對立的兩派群眾組織都稱為“左派”,而不再如過去那樣把兩派區分為造反派和“保皇派”。所以,綜合起來看中央的態度,他們一方麵急切希望為造反派平反,另一方麵也不想追究誰的責任,不想重挑兩派鬥爭,無需分清誰才是站在“毛主席革命路線”上的。所以這個文件的基本立場是“和稀泥”的。

二個月前中共為了鎮壓造反派發了那麽多文件,包括這個“軍委八條”,而現在中央又要否定這種鎮壓,根本的原因我想當然是當全國幾乎所有的造反派都被鎮壓下去以後,文革事實上也進行不下去了。在“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中,在株連成為流行道德觀的社會中,當一個群眾組織被抓了一個“壞頭頭”或“反革命分子”,這個組織還想繼續存在下去是很難的。所以,毛澤東想通過軍隊“支左”,像醫生做手術那樣精準地、僅僅把“壞組織”切除而讓病人仍健康存在,這是不可能做到的。何況軍隊不是醫生,他們隻是一批視殺人為職業的屠夫。而當造反派都被鎮壓後,很難想象各級當權派和“保守派”會支持毛澤東將文化大革命繼續進行下去。我估計毛澤東和中央文革那批人,是到了三月份才感覺有點不對頭,於是急忙派人調查,這才有了四月一日的有關安徽問題的文件和四月六日的《軍委十條》。後來看到毛澤東對陳伯達送的天津小站《快報》的批示,看來在二月底他就覺悟了。所以行動總算還及時,要是再拖上一兩個月,等各地革命委員會都成立起來了,反文革勢力一統天下了再來改正,此時木已成舟,毛澤東的文革在那時候就徹底失敗了。

其實就全國的形勢言,我以為即使在“一月革命”那個時侯造反派也不占優勢。上海市區是個例外,因為工人造反派力量強大,才有上海的“一月革命”。本來,上海“一月革命”為全國的造反派創造了一個大發展的良好形勢。毛澤東號召普遍的奪權,然後重建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也是一步好棋。毛本應趁勢進一步壯大造反派的力量,為奪取文革全麵勝利打下基礎。可是,因為毛澤東對造反派的態度從根本上來說就是暫時的利用,並且他一直在擔心“混進造反派隊伍的階級異己分子”會趁機篡奪政權,當然更因為是毛澤東錯估了形勢,以為“一月革命”後全國造反派奪權建立革委會,大勢已定,勝利在望,於是急著要對造反派來一次大清理了。記得一九六七年三月時候張春橋有一個傳達到群眾的,關於毛澤東“戰略部署”的講話。大意是說全國形勢看二、三、四月,到時會看出些眉目來。等革委會普遍建立後,就進入進入鬥、批、改階段,力爭在年內結束文革。而這個“二、三、四月”,在毛澤東的設想中正是各地建立革命委員會的時候。所以從中可以看出毛澤東那時候對文革即將取得決定性勝利是充滿信心的。

為了確定我記憶中張春橋傳達的毛澤東的這個“戰略部署”確有其事,並想從中查找更多一些資料,我在網上查了一下,沒有查到,卻查到周恩來一九六七年三月十三日在軍隊軍以上幹部大會上的講話,其中一些內容與我記憶中張春橋講話內容一致。還有些內容暴露了毛澤東的一些想法,與當時的形勢也是合拍的。周恩來在講話中宣布:“陷於癱瘓、半癱瘓狀態的單位,被壞人篡奪了領導權的單位,邊防、沿海、交通要道(碼頭、鐵路局、海港)、專政機構、機密要害部門、國防企業事業單位,都應實行軍事管製。”他還說:“不論是要通過軍事管製或者推動進行無產階級革命派大聯合、實行‘三結合’奪權鬥爭,都需要有一個籌備階段。我考慮,要成立奪權籌備小組。按主席思想,毫無疑問,也要以解放軍為主。總要有一個推動力量,光靠革命群眾組織不行,革命幹部沒有出來亮相,站不出來。”周恩來又說:”到底第二階段什麽時候完?主席說,二、三、四月看出眉目來。昨天,見了主席,主席又說,恐怕要二、三、四、五月了。……到了五月份,‘三結合’的革命委員會,也可能成熟,至少省一級可以成熟或接近成熟。這樣,大概的眉目可以看出來。”

根據周恩來講話分析,毛澤東在一月二十三日下達軍隊支左命令,實際是要軍隊去奪回被造反派奪去的政權,並不是真的“支左”。因此很多造反派都被騙了。而周恩來講話中說的“第二階段”,應是毛澤東對整個文革過程部署劃分的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任務就是成立省級和省級以下的革命委員會。在革命幹部還沒有站出來的情況下,革委會也以軍隊為主。等省市自治區的革委會都成立了,運動就可轉入“鬥、批、改”階段。

因為毛澤東對形勢是這樣的估計,因此也不難猜測那時毛澤東認為造反派的作用已不重要了,於是就迫不及待地下令鎮反了。卻不料這些命令正好被反文革的軍隊利用,全國造反派幾乎頃刻間全軍覆沒。文革也幾乎夭折。從後來的形勢發展看,即使造反派被平反了,但經過這一番折騰,造反派元氣大傷,再也不能恢複到“一月革命”時那樣強勢。而當權派們和保守勢力經過“一月革命”的打擊後,也已經鐵下心來與毛澤東對抗了。為了徹底擊垮造反派,武鬥開始了。從一九六七年初夏起,全國各地凡有兩派群眾組織的都有武鬥發生。各地武鬥都是保守派先發動的。從此以後,毛澤東在處理文革事務時往往力不從心、捉襟見肘,在很多情況下隻能與反文革勢力妥協。其中最典型的是一九六七年七月二十日武漢發生兵變,軍隊與保守派持槍抓走中央文革成員王力和與王力一起來武漢的副總理兼公安部長謝富治。正在武漢的毛澤東隻能連夜倉皇出逃。毛澤東受了這樣的奇恥大辱,事後卻還不能嚴肅處理兵變的罪魁禍首武漢軍區司令陳再道,反而遷罪文革小組的王力、關鋒、戚本禹,稱他們為“反軍亂軍”的“變色龍”和“小爬蟲”,以討好全國各地的軍頭們。至於後來又與林彪“火拚”,毛澤東更加勢單力薄,則早已注定了文革的敗局。不過,這些都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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