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中有這樣的規定嗎?反共鬥士就這個水平?連這種假貨都敢塞進去嗎?

本帖於 2026-01-28 11:42:2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澳洲活雷鋒 編輯
回答: 右派分子吳弘達張又普2026-01-28 08:11:12

UCMJ 第100條明確禁止擅自投降。美軍要求被俘者抵抗審訊、不得泄密、不得協助敵方宣傳。

《美國武裝部隊行為守則》(Code of Conduct)

其核心要求包括:

1. 不得主動向敵方提供軍事機密

被俘者隻能提供姓名、軍銜、軍號、出生日期。 (這是美軍 POW 培訓中最基本的原則。)

2. 不得主動協助敵方宣傳

所有跟帖: 

最討厭吳弘達這樣的人了。 -f2022f- 給 f2022f 發送悄悄話 f2022f 的博客首頁 (198 bytes) () 01/28/2026 postreply 16:54:06

反共鬥士把這種假貨塞進去,無非就是想說自己的精神祖國講人道 -澳洲活雷鋒- 給 澳洲活雷鋒 發送悄悄話 澳洲活雷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9/2026 postreply 1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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