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無可厚非,我自己覺得關鍵的問題是看報告裏麵的證據是否可信。
我以前寫過一篇文章,談到過這個問題:
“這其實是一個邏輯上的問題,如果要證明一件事情的發生,隻需要有一份確切的證詞。而那些關於沒有看到這件事情發生的證詞,哪怕有幾十個上百個,也不能證明這件事情並沒有發生。比如說,當年的奧斯維辛集中營,我們現在沒有一個人看到那裏麵發生的慘劇,其實即使是當年,也有很多人否認它的存在。但是,有強有力的目擊證據,國際法庭就確定了它的真實性。
在前麵講到的那個例子裏麵,你說沒有看到有對少數民族的酷刑和體罰,我相信你證詞的真實性,可是,那並不能用來證明教培中心沒有發生過酷刑和體罰。這是因為於此同時,有別的證人提供了證詞,講述了在新疆的集中營裏麵所發生的慘劇,這裏有兩篇相關的文獻:
https://www.twreporter.org/a/xinjiang-re-education-camps-truth
我剛剛看到未完的歌網友的帖子,誰說的是真的?,裏麵提供了更多的證詞。有些朋友可能會說,這些證詞的真實性如何呢?我的看法是,在沒有被證偽之前,我會尊重所有證詞的真實性,就好像我尊重你所提供的證詞的真實性一樣。
如我前麵所訴,隻要在這些指控的證詞裏麵,有一份被證明是確切無疑的,那麽,我們就可以判斷新疆的再教育營裏麵,的確發生過慘劇。而且據此推論,他們所指控的再教育營就是集中營,也可以得到成立。到現在為止,從這些多方麵的證詞來看,我覺得並不能排除那些新疆的所謂“再教育營”,本質上就是一個個大型的監獄和集中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