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代的中國仍然存在少量外國企業,主要集中在沿海城市(上海、天津、廣州、香港附近)和港口貿易區,但數量相比民國時期大幅減少,因為很多被國有化或撤退了。這裏梳理一下主要情況:
1. 英國企業
匯豐銀行(HSBC):主要在上海、天津經營外匯、信用證業務。
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貿易和航運業務。
利樂(Tetra Pak):雖然規模小,部分早期合作開始。
2. 美國企業
標準石油(Standard Oil):在上海和廣州有石油進口和銷售業務。
美孚(Mobil):石油和潤滑油貿易。
花旗銀行(Citibank):在上海、香港分支,主要做金融和信用業務。
通用汽車(GM)和福特(Ford):在上海設有銷售和裝配點,但1950年代幾乎被收歸國有。
3. 德國企業
西門子(Siemens):主要是電氣設備供應和輕工業機械。
德商銀行和貿易公司:在上海、天津等港口城市少量存在。
4. 法國企業
巴黎銀行(BNP Paribas):主要是金融服務。
拉法基水泥(Lafarge):部分水泥和建材業務。
5. 日本企業
日商紡織、機械公司:在上海、天津經營,但受中日關係影響較大,規模有限。
特點總結
數量大幅減少:民國時期外國企業眾多,50年代初被收歸國有或撤退的占大多數。
主要集中在金融、貿易、輕工業:尤其是銀行、航運、機械和石油。
地域局限:上海是絕對中心,其次是天津、廣州、香港附近。
外資仍存在,但權力受限:大部分業務受政府監管,經營自主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