饑民因吃代食品發生的中毒事件

饑民因吃代食品而中毒事件屢有發生。據王貴成《三年大饑荒時的中國人吃什麽?》一文載,“在1959—1961三年大饑荒年代,由於人們饑不擇食,在對一些代食品的性質不太了解的情況下,沒有經過試驗就食用,因而中毒現象此起彼伏。1960年5月31日至6月10日陝西洋縣謝村公社有五個管區先後發生食用枇杷籽致18人中毒的現象;洛南縣有個食堂1960年因食用蓖麻葉以致58人中毒;商洛專區從1960年12月2日至21日這20天的時間內,連續發生六起代食品中毒的事故,共294人中毒。”

據李偉、王毅《“大躍進”中山東的兩次饑荒》披露,“據巨野、成武、金鄉三個縣反映,當地樹頭全部吃光,榆樹皮扒光,並吃麥苗、豌豆苗。由於群眾吃樹皮、野菜,連續發生中毒事件20餘起,中毒者共5600餘人。”

據河南省開封縣山崗鄉二郎廟村朱登振回憶,1960年的春天,缺糧就更厲害了,食堂的飯,稀得像清水一樣,照人影。人們也不管飯晌不飯晌,從早到晚就是踅摸著找填肚子的東西——村裏村外的榆樹皮都被扒得幹幹淨淨,榆樹葉,楊樹葉、枸樹葉、柳樹葉……連有毒的大麻子(蓖麻)葉、棉花葉都被人捋下吃了。野菜就更不用說了,能吃的不能吃的,都挖了往嘴裏塞。

地裏的野草野菜,能入口的,自然都被吃了。鄰近的一個村子裏,有個小孩撿野豆芽吃,把一種蒺藜籽(長耳子)的芽芽誤當作豆芽,撿起來就吃,也不管那芽芽有多苦。那種芽芽是有毒的,到了夜裏,就被毒死了。

有關省、地、縣和社隊人吃人的概況

上麵記述的都是個案,下麵講些各地人吃人現象的概況。

據安徽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尹曙生根據原始檔案資料寫的《安徽人相食案件的原始記錄》一文披露:

安徽省在“大躍進”年代,人民群眾吃盡了苦頭,餓死了400多萬人(有案可查,不是推測的),發生人相食(多數是吃屍體)的現象並不奇怪。1961年4月23日,安徽省公安廳向省委寫了一個報告,題目是:《關於發生特殊案件情況的報告》。報告稱:“自1959年以來,共發生(特殊案——筆者)1289起,其中阜陽專區9個縣發生302起,蚌埠專區15個縣發生721起,蕪湖專區3個縣發生55起,六安專區5個縣發生8起,安慶專區2個縣發生2起,合肥市3個縣發生201起。發生時間,絕大部分在1959年冬和1960年春。宣城縣發生的30起特殊案件,有28起是1959年10月至1960年2月發生的;蚌埠專區的鳳陽縣等10個縣1960年共發生此類案件619起,其中發生在第一季度的512起,發生在第二季度的105起,發生在第三季度的2起,第四季度的個別地方雖有發生,但為數極少。今年第一季度隻發現肖縣、碭山、嘉山、定遠、肥西、巢縣、泗縣等8個縣共發生10起。……從作案性質和情節上看,據對1144起案件調查,其賣給別人吃的36起,其餘1108起都是留作自食的。”

尹文以鳳陽縣為例子來論證省公安廳的報告。說安徽省鳳陽縣,改革開放後很出名,因為全國包產到戶就是這個縣的小崗村18戶農民立下生死狀搞起來的,得到當時的省委書記萬裏的默許,然後在全省推廣、全國推廣,很快解決了農民吃飯問題。“可是這個縣在‘大躍進’年代人民群眾的悲慘狀況卻鮮為人知,說它是人間地獄一點也不過分。”

先看看人口統計數字。1958年鳳陽縣全縣人口402700人,到1961年,人口下降到245262人,淨減少157438人,和1958年相比,人口減少39%。全縣死絕的戶有2404戶,消失村莊27個,孤寡老人1580人,孤兒3304人。……

由於餓死人的情況得不到控製,發生了人相食的慘劇。趙玉書(縣委書記)知道後,對公安局領導說:“這是反革命政治事件,一律逮捕,關死為算,嚴格保密,不得外傳。”結果公安局秘密逮捕食人案件當事人63人,關死在監獄裏的33人。

安徽省公安廳的報告送到省委以後,省委書記曾希聖隻批給幾個書記傳閱,嚴格保密,並指示公安廳,嚴格控製知情範圍,有關檔案銷毀。幸好這份報告還保存著,筆者在主編《安徽省誌公安誌》時發現這份報告。這份報告使這一曆史慘案不會石沉大海,無人知曉。

梁誌遠在《關於“特種案件”的匯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中記錄了大量的人吃人的慘狀。 該文稱,在農民大批非正常死亡中,人吃人並不是個別現象。“其麵積之廣,數量之多,時間之長,實屬世人罕見。從我三年近百萬字農村工作筆記中查證和我自己耳聞目睹的事實來看,絕對沒有一個公社沒有發現吃人的事,有的大隊幾乎沒有空白村莊。”這個嚴重問題是由少到多,到1960年4月達到頂峰。有時路上死人被人埋後,一夜就不見屍體了。有些地方,農民家裏死了人,為了防止被人扒吃,就守墳多夜,待屍體腐爛發臭為止。有的吃人家的死人,有的吃自家的死人;人肉有吃熟的,也有吃生的;有吃死屍的,也有殺吃活人的;有吃自己搞來的,也有從市場上買來的(多為熟肉)。在城郊、集鎮、村頭擺攤賣的熟豬肉中,有不少是人肉冒充的。在吃人肉的人當中,約有40%引起腹瀉而死亡;另一些人常吃人肉而沒出事主要是吃瘦棄肥、肉菜混吃、少食多餐、醃鹹常吃等。

據古城公社沼北大隊原副大隊長、共產黨員馬占坤回憶:1960年春,該大隊河西王村多戶農民吃人肉。大隊多次檢查屢禁不止。王某的母親屢教不改,被大隊書記耿某打後送公社“火箭營”關押致死。

據縣委生活檢查組長、中共黨員陸美(女,已離休)在1960年3月3日匯報:魏莊公社蒿莊村,全村40多戶有25戶吃人肉,嚴重時幾乎每天夜裏都有人下地扒死屍。社隊都知道此事,認為無法製止就聽之任之。

觀堂公社集東一裏張莊是一個多戶吃人肉的村莊。他們吃人肉是半公開的。張某氏,用人肉加稀飯救活了近門的一個孤兒張催糧(即回憶本村張韓氏殺吃女兒的張催糧),張催糧現已年近半百,有時還談論這方麵的事。

據潁上縣公安局原局長王冠群最近撰寫的《我所知道的潁上縣“特殊案件”》一文披露,“1958年到1961年,由於高舉‘三麵紅旗’,大刮‘共產風’造成大饑荒。……饑餓奪去了不少人的生命,有的全家死光,致使全縣總人口急劇下降。1958年底,全縣總人口為154691戶、703940人,到1961年底全縣還有149847戶、617031人。與1958年相比,減少4844戶、86909人,分別下降3.13%和12.34%。三年困難時期,全縣農村婦女因長期饑餓而導致高度浮腫、子宮脫垂等疾病,基本上沒有生育。”

“初期我們把食屍事件叫‘破壞屍體案件’,因有‘屍體’二字,一則聽起來不雅,二則怕有損當時的‘大好形勢’,後改稱為‘政治破壞案件’,這個名稱雖然把‘階級分析’的色彩包含了進去,但把這類事件作為‘政治破壞’未免太‘左’,而且與事實也不符,最後由上級統一定名為‘特殊案件’。”

1960年經縣公安機關處理的這類“特殊案件”共49件50人,其中逮捕22人,判處死刑2人,判處有期徒刑7人,關押期間死亡13人(來時都有浮腫,看守所生活也困難),勞動教養3人,刑事拘留5人,扣留審查後教育釋放20人。這50人中,男性34人,女性16人。其年齡情況是:16歲的2人,20-29歲的7人,30-39歲的13人,40-49歲20人,50-59歲的6人,60歲以上的2人。

據原在國家統計局工作的楊德春《太和縣饑荒報告的產生》一文披露,“安徽省太和縣宮集區趙寺大隊,1959年冬至1960年夏,因饑餓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極為嚴重。全大隊共死亡1709人,占原有人口的36.3%,死亡人數中青壯年占41%。”

楊德春還說:“1960年春,還出現過人吃人的現象。全大隊29個自然村,有26個發生過人吃人的事情(占89.6%——筆者注)。如澗南生產隊,7個生產組,組組都有;該隊144戶,604人,吃過人肉的有37戶,144人。嚴重的韓小寨全村18戶,85人,吃過人肉的有13戶,55人,占全村人口的65%。又如謝寨生產隊,吃過人肉的約占40%”。

1942年參加抗日、1990年離休、從事檢察工作38年的肖磊在《我所知道的“特殊案件”》一文披露,“三年災害期間,筆者工作在山東。據吳玉林主編的《中國人口》山東分冊記載:1959年至1961年山東非正常死亡319.9萬人。人相食事件雖無全省數字,但從部分案例中,說明全省各地,特別是災害重點縣,均發生過人相食事件。1960年春,山東日照縣檢察長發現本縣和相鄰的莒縣,不但大批餓死人,且發生人吃人。為了情況可靠,他還親自到事發地點作了核對。經初步核實,日照縣一個生產大隊發生人吃人三起,吃掉屍體五具。莒縣的三個生產大隊均發生人相食事件。他將情況轉告莒縣領導部門。因事關政治影響,未敢向本縣領導人匯報。沒過幾天,又相繼發現人吃人事件。這時他想起在省檢察院任檢察長的本縣同鄉陳雷。陳是1926年入黨的中共老黨員,向他反映,一定會得到重視。這位縣檢察長急急忙忙到省檢察院向陳雷匯報了人吃人得情況。陳雷聽了甚為震驚,認為如此嚴重的問題,應立即報告省委主要負責人。”於是,陳雷連夜乘火車趕到北京飯店,向在京開會的山東省委主要負責人作了匯報。然而,這位省委主要負責人卻“忌諱聽餓死人、人吃人事件”,因而態度冷漠,很不耐煩。陳雷未敢繼續往下匯報,“隻好悻悻而返”。

1960年冬,山東省委主要負責人因在“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犯有“嚴重錯誤”,受到批判。華東局書記處書記、安徽省委第一書記曾希聖到山東主持處理。……批判省委負責人會議的最後階段,曾希聖作了總結報告。報告中列舉了山東省委主要負責人 “大刮五風”、“大批餓死人”等嚴重錯誤,還特別提到:“據初步發現,全省人吃人事件七十餘起。”曾的《總結報告》書麵材料發至全省各縣委及省委派出的工作組。省委駐金鄉縣工作組長劉若克(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讀了曾的《總結報告》。報告中提到人吃人的問題時,引起了他對金鄉縣是否發生過人吃人事件的注意,為此派工作組員肖錫宜到金鄉縣胡集公社胡集大隊調查摸底。胡集大隊十五個生產隊,有兩千多人。經座談會調查與個別訪問,1959年冬到1960年冬,全大隊發生人吃人事件九起,支部書記四歲男孩餓死煮熟後,全家吃了一天。這九起人吃人事件,直至曾希聖總結報告時未能發現。

三年嚴重災害期間,山東各地都曾發生人吃人的事件,雖然缺少全省的統計,但遠不是曾希聖報告中所提到的七十餘起。1961年春,肖磊參與省政法工作組檢查萊陽縣檢察院批捕、起訴質量時,閱卷中,發現二起賣人肉案件。二起作案人均是複員軍人。……

據萊陽縣檢察院介紹:1959、1960這兩年,全縣盜挖屍體案件時有發生。已破獲七、八起,還有五、六起未破。有的盜屍體吃了自己死亡了,還有的死亡在盜屍現場。

為此,蕭磊認為:“史料記載,各朝各代都有過災荒,有過餓死人,也有人相食。但如三年災害期間餓死人之多,其規模波及全國,人相食事件之驚人,都是絕無僅有的。”

四川古稱天府之國,在1958-1961年間根本沒有較大天災的情況下,卻發生了規模甚大的“人相食”慘劇。中共四川省瀘州地委原第一書記鄧自力1959年反右傾時被撤職。1962年得以複出任宜賓地委副書記。他回憶大饑荒時當地的“人相食”現象說:“……饑荒越來越嚴重,後來,賣人肉、吃人肉的可怕的事也發生了。宜賓市就發生了將小孩騙到家中,整死煮熟後作為兔肉到街上賣的事。”

據成都崇州市離休幹部鄭大軍口述《幾樁人吃人的案例》披露,四川省崇慶縣東陽公社五大隊共“82戶491口”的第一生產隊裏,“僅在1959年12月至1960年11月期間,就虐殺並吃掉七歲以下的女童48名,占全隊同一年齡線出生女童人數的90%;83%的家庭有吃人史”(《往事微痕》第13期,2008年12月25日)

江蘇是魚米之鄉,宜興是江蘇最富饒的地區。然而,這裏不僅餓死了人,還有人吃人的記錄。省委農村部孫海光在1960年12月27日的一份報告中寫道:

我和劉耀華同誌到和橋公社,聽到有些社員談去冬今春餓死人的事情,令人痛心!這個公社今人口死亡率高達百分之六、七。今年春天因為死人太多,人死後連稻草也不包。高樓大隊有一戶人家一天死了兩個人,就用一副擔子把兩個死人挑出去了事。個別公社甚到發生過把丈夫、兒子害死後吃人肉解饑的事。(孫海光:《給辛、孫部長並報省委》,1960年12月27日,江蘇省檔案館檔案)

張中式對作家趙旭的談話中披露,後來出版的縣誌中隻有極少量的有關“人相食”真相的記載,這並不是修史人員的過錯,而是被審查掉了。如《張掖市誌大事記》中記載:張掖縣3.72萬人非正常死亡,占人口11.6%.但是,這並非實際數字。據參與撰寫該書的張中式披露:張掖地區實際上民勤縣餓死了13萬人;張掖縣餓死了7、8萬人,全家死絕98戶,人吃人的58戶;高台縣餓死了5萬多人;全河西14個農業縣餓死超過40萬人。但是在《張掖市誌》送審中,後兩個數字,甘肅人民出版社刪去了……

在大躍進、大饑荒期間,“人相食”現象從來沒有被公開報道過。隻在新華社1960年4月14日《內部參考》裏有過唯一的一篇報道:

本刊訊:據甘肅寧夏回族自沼區和貴州等地十一個縣市的統計,今年以來,發現“吃人肉”案件十七起。其中甘肅十一起,寧夏、貴州各三起。在這十七起案件中,慘遭殺害的有十五人(內小孩十三人),掘吃屍體十六具。

甘肅省婦聯前主席李磊在《悠悠歲月》中披露,大饑荒時,甘肅臨夏地區10個公社有337例吃人,其中僅紅台公社就吃掉屍體125具、活人5名。癿藏公社社員馬阿卜都臨死時囑咐女兒“我身上的肉沒了,我死後可把我的心挖出來吃。”社員馬一不拉夫妻把14歲的女兒活活吃掉,馬死後又被其妻吃掉,類似例子不勝枚舉

安徽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尹曙生曾在青海工作過,青海省也發生不少人相食事件。他在《安徽人相食案件的原始記錄》一文的末尾順便提到:“安徽省發生人相食案件是不是個案?不是的。全國不少省都發生過,隻是嚴重程度不同而已。1960年,我是青海省委書記兼省長王昭的秘書。1960年5月13日,青海省公安廳給省委寫了份報告,題目是《關於西寧地區當前治安情況的報告》,報告中說到西寧市和湟中縣發生人相食案件300多起。”

城市“吃人肉”之一例

三年大饑荒的受害者絕大多數是農民,人吃人現象也是絕大多數發生在農村。雖然大饑荒對城市的影響也很大,市場食品短缺,居民吃不飽肚子,但是,由於城市居民每月畢竟有點非農業戶口的糧油供應,所以,城市沒有出現農村那樣大批死人的現象。

但是,最近我讀到王銳先生《我親曆的“吃人肉事件”》,才知道大饑荒年代,城市也發生過“吃人肉事件”。

據王銳披露,他當時在在四川省自貢市讀中學。 “我們那三年高中,從1959 年下半年到1962 年下半年,正是全國性大饑荒的高峰年代。雖然是在城市,雖然是在條件相對較好的中學,但大饑荒的陰影,也是無處不在。

先說家裏,那三年,我家就先後死了四位老人:我祖母、三祖母、我外婆,以及一個未成家數十年來一直寄居我家的孤老‘陳幺爺’。”

王銳有位名叫羅某祥的同學,外號“羅堡”。他的父親是個大胖子,50 來歲。“其人長得個心寬體胖的樣子。沒事時,常見他在家門口一把椅子上喝茶閑坐,看巷子裏走過的人笑咪咪的。街坊鄰居稱他為‘羅大爺’。我們這些中學生偶爾經過時,也這樣稱呼他,他也笑咪咪點點頭,大家對他的印象,總的還不錯。誰也不會想到,那樣恐怖,聽起來也讓人膽戰心驚的‘吃人肉’的事,會發生在他身上。”

“事發那天,我們也正是在下廠‘支工’勞動。中午吃飯休息時,有班上一男同學飛奔而來,口裏叫道:‘走,快去看!羅堡的老漢(當地方言,意為父親)煮娃兒吃,被公安局逮了!’一眾同學大吃一驚,即隨之飛奔而去。地點在釜溪河南岸富台山麓,張家陀碼頭之上的半山坡上。那裏,當年曾是一片荒坡。河對岸不遠處,即是區政府機關大樓的所在。”

“羅大爺”名叫羅某章,在給一個小石灰窯守工地。他那天“煮娃兒”,時值中午,煮著的東西也煮熟了,可食了。但他須去坡下一處地方打飯。看荒坡裏四下無人心存僥幸,想自己速去速返,不會發生意外。於是就離開了一直守護著的鼎鍋。

他剛離開沒幾分鍾,恰好一個做工者經過石灰窯那裏到坡上小解方便,見灶上大鼎鍋裏熱氣騰騰,燉煮著什麽“美味”東西。“那年頭,人們對吃本能地有種興趣,自己吃不到,看一眼也是不錯。出於好奇,他多跨了幾步,來到鍋灶旁,趁暫無主人,悄悄打開鍋蓋偷看一眼。”隻見鼎鍋內,滾滾沸水裏,“燉煮著的,正是一個完整的嬰兒!”那人嚇得丟下鍋蓋,就往坡上飛跑,一路大喊“不得了!有人煮娃兒吃!”。這個消息,就此傳開。公安及相關部門得到消息趕來,連人帶物,當場拿獲並帶走。

後來查明,羅大爺煮吃的是死嬰。其埋下當晚,被他偵知且連夜掘出。第二天白天欲煮食而偶然事發。後被判刑,入獄勞改。沒多久,通過女婿的關係以“保外就醫”釋放回家。

“據羅同學曾經給他們講過一件事。說是他老漢,這次事發被公安抓走之前,曾經有三兩次,用大茶缸或小罐子盛不名‘燉肉’回家,叫家人共吃。而且,其父隻說是肉,不說是什麽肉。案發,才懷疑這些‘燉肉’,可能來路同樣。若此說為真,說明其此次案發前,已有類似行為經曆。”(2014年1月2日共識網)

結語

關於大躍進和浮誇風造成大饑荒的“嚴重後果”,凡是親身經曆的過來人都有刻骨銘心的記憶。我國老一輩革命家薄一波在《若幹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一書中作了深刻的反思,他說:大躍進“加劇了國民經濟的比例失調,輕工業急劇下降,而遭到最大破壞的是農業。拿糧食來說,1959年產量僅為3400億斤,比1958年的實際產量減少600億斤。1960年糧食產量下降到2870億斤,比1951年的2874億斤還低。”(第873頁)“農牧業產品的產量,大都退到1951年的水平,油料作物的產量僅及1951年的一半。”(第884頁)“我國人民所經曆的1959-1961年‘三年困難時期’,主要是‘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和‘反右傾’鬥爭造成的。在‘三年困難時期’,全國廣大人民因食物缺乏、營養不良,相當普遍地發生浮腫病,不少農村因饑饉死亡增加,據統計,1960年全國總人口減少1000多萬。在和平建設時期發生這種事情,我們作為共產黨人實在是愧對百姓,應該永誌不忘這沉痛的教訓!”(第873頁)

三年大饑荒期間,中國出現的人吃人事件不僅數量極多,而且情節極為慘烈,在古今中外都是非常罕見的。

比如,中國古籍中有“易子而食”的記載,意思是說,在大饑荒之年,百姓在走投無路,萬般無奈的情況下,被迫人相食。但是,他們往往不忍心殺死自己的孩子,於是就倆家交換,你殺我們家的孩子,我殺你們家的孩子,這種雙方換殺、換食對方孩子的做法雖然也夠殘忍的,但是畢竟給血腥的人相食蒙上了一層薄薄的麵紗,多少體現了一點點人性和良知,比自己手刃親生骨肉吃掉稍微好受些。

但是,研究1959—1961年的大饑荒,我還沒有發現饑民“易子而食”的案例。這是三年大饑荒人相食的一大特點。原因何在?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我想,他們是不是嫌“易子而食”太麻煩了,於是不再繞那個彎子,不再與人商量,不再顧及其它,幹脆對親骨肉直接下手,其迫不及待使人性完全泯滅、親情喪失殆盡,悲夫!

三年大饑荒時,我還是個十多歲的未成年人,在一個掛靠在國營農場的學校上學,比純粹的農村稍微好些,但也是吃不飽肚子,每星期都像餓狼一樣跑回家尋找吃的。然而每次都使我大失所望,因為,那時候,“共產風”刮過,家徒四壁,一貧如洗,隻能跟母親吃些茅草根、各種樹葉之類,我的感受是,榆樹葉最好,槐樹葉次之,最難吃的是柳樹葉,既苦又澀。還吃過棉餅。棉餅是棉籽榨去油之後擠壓而成的餅子,掰開看,裏麵全是棉籽上的短絨和棉籽殼,正常年景是作為上地的肥料,根本不是人吃的東西。

有一次,我餓得沒有辦法,用大姐給我的二元錢到穆集街上買了兩塊火柴盒大小的熟肉塊(售前切好的,一元錢一塊)。賣肉者對我說是牛肉,我來不及細想,當場就站在那裏迫不及待地吞食下去。後來一想,這完全是騙人的鬼話。農民的牛早在合作化時就被牽去入社了,成了公家的財產,有專人飼養、役使和看護。任何人,即使吃了豹子膽也不敢到飼養室牽出一頭牛宰殺食用和出售。既然沒有牛,哪來的牛肉?

賣肉者扯謊,說明他心中有鬼。後來聽說有人盜宰死屍煮熟,除自吃外,還以豬肉、牛肉等名義出售賣錢。如果是這種情況,我也成了吃過人肉的人了,阿彌陀佛!

中華民族亙古罕見的曆史悲劇如此慘烈、如此沉重。然而,有些人卻以披露“真相”為名,大肆歪曲、掩蓋真相;有些人在道貌岸然地責斥別人“滅史”的同時,卻對這長達三年浸透血淚的史實肆意抹殺,百般掩飾,以達到徹底否定的目的;有人無視曆史真相,一麵把簡單的問題引入複雜的迷宮,故意把水攪渾,一麵祭起“重大謠言”的大棒,威脅、恐嚇敢說真話的人們。對這類行徑,曆史一定會給於公斷。

曆史上的奸臣賊子,最慣於用文過飾非、歌功頌德的手段向當政者獻媚取寵,實質上是置當政者於不義,使其忘卻曆史的沉痛教訓,在錯誤的邪路上一直下滑,直至深淵。誤國害民,莫此為甚。有個李慎明,竟然麵對數以千萬計餓死的冤魂輕飄飄地說什麽“曾經餓過幾天肚子,過了幾年窮日子”,恣意掩蓋這段慘烈的曆史,再度傷害和褻瀆數以千萬計的餓殍,真是天理、良知、人性統統都被狗吃光了!他們這樣做,實質上是給當局幫倒忙,作為領導者,是應當有所警覺的。

飽含血淚的三年大饑荒是中華民族曆史上一段非常陰霾的歲月,是中國百姓心目中揮之不去的苦痛,重溫並牢記這段嚴酷的曆史,主要是為了吸取曆史的教訓,以避免重蹈曆史的覆轍,重演曆史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