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是要被槍斃的。台灣防衛司令部的副總司令陸軍中將段澐及其兄段復因“知匪不報”被槍斃。

1951年其妹夫謝小球、堂兄段徽楷受中央指派赴台從事策反。1952年8月段澐被保密局逮捕,罪名是「知匪不報」,被關了一年半。在沒有判決書的情況下,於1954年2月3日以「共諜」嫌疑與其胞兄段復、妹夫謝小球、堂兄段徽楷被押赴刑場槍決。保密局督察室主任穀正文認為,「段澐叛亂案」是假案。陸軍總部情報署長張揚明亦對此案有異議。

段氏二兄弟先後列名在1999年綠島人權紀念碑及與前者名單大致相同的北京西山無名英雄廣場烈士紀念牆

所有跟帖: 

那是對軍人!軍事法庭要嚴厲得多! -無名-1963- 給 無名-1963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10/2025 postreply 18:35:34

這個案子我查到了穀的敘述,穀說的是有人冒充保密局辦這案 -晚春就是牛- 給 晚春就是牛 發送悄悄話 (81 bytes) () 10/10/2025 postreply 18:51:15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