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逼債打死了了他的爹,然後搶走了他的娘。
問題一,地主搶走他娘偉大是什麽? 做傭人,還是作妾?
若是做傭人,憑著欠債,他爹讓老婆去當傭人賺工錢還債,是很順理成章的事吧,千萬不要說當年的貧下中農都是些欠債不還的“老賴”,這是對貧下中農的汙蔑,勞動人民至少也該市窮也得窮得有誌氣的啊!
根據打死了他的爹和搶走了他的娘的因果關係,他娘應該十分漂亮,狠心狗地主動了邪念,也就是想他娘做小老婆。
這麽一來,“他”父親是佃戶, 響當當的貧下中農,革命老大哥工人階級的同盟軍。
但是,定成份還得母親的實際情況吧。
歌曲沒說, 不等於沒有,無論如論, 地主帶著一大幫狗腿子把他老娘搶走隻是為了“搶搶”而已, 搶去總會派派用場,可能正式稱為二姨太三姨太四姨太N姨太, 這在成分確定時就是“地主小老婆”,在政策上等於地主。
這麽一來, “他”的父親是貧農, “他”的母親是地主小老婆等於地主。
在處理成分時,父母是兩個極端的時候,大多數是“從壞不從好”, 就算沒定成地主狗崽子,紅五類的“成色”不會那麽紅,在直係親屬有沒有殺關管或四類分子的問題上,就是“他”的軟肋, 當兵是一定不行的,因為直接親屬最親的“母親”是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