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愛爾蘭共和軍在倫敦到處放炸彈以致於蘇格蘭場的刑事警察帶槍並賦予特權:對任何有放炸彈嫌疑的,可以先開槍再問話

本帖於 2025-09-08 17:02:32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明初 編輯

2千年初,我由美帝去英倫三島公幹,在機場還見倆挎機槍巡邏的軍警。

那個時候,倫敦當局與愛爾蘭共和軍剛簽署了雙方相互“投降” 的和平協議不久。但雙方陣營內部多年來各自堅持“革命路線”和“反革命路線”的同誌還有不少。防止他們進行破壞和平的活動,就成了倫敦當局與愛爾蘭共和軍的共同任務了。

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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