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大集體單位的領導是“區”手工業局管理的,俗稱“街道工廠”是也。 小集體則是街道辦事處管理的,更小的“集體”單位則是比街道更低一級的“居委會”管理的大家說成“裏弄加工廠”或“生產組”。
主管單位雖說不同, 實際上都是國家在管,結果隻有收入與福利的不同,男人們混到這兒上班,找女朋友著著實實難度大得多了,在文革後期或毛主席過世四人幫被抓那陣,除非家裏有錢有房有海外關係,特別是在裏弄生產組混的男青年, 有人戲稱“阿拉尋翹腳駝背麻皮瘌痢”女人做老婆了,有勢人家的兒子是不會到大小集體上班的。留個疑問等人問:“什麽人有錢有房”?
社隊企業,則是和城裏集體單位不是一回事了,因為在農村,公社大隊按當時的說法叫“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確都勢共產黨的領導, 但經濟體係屬於集體所有製,所以不存在“全民所有”,隻能是也是 “集體所有”了。
文化大革命中, 特別是林彪死翹翹了之後,形勢起了變化, 大家都發現, 人終究是需要吃飯穿衣住房子的,尤其是農村, 真的全靠“以糧為綱”土裏刨食,最多隻是混個肚子飽,實在難以滿足其他開銷的最低需要,很多社隊兩級管理幹部也都琢磨“什麽道道可以弄點鈔票”?甚至更早,就已經在做了。
有的地方大隊把各種副業集中起來,有碾米房油房燒窯做米粉等等,除了服務本大隊外,也提供來料加工收個加工費,而產品主要還是想辦法銷售出去, 增加大隊的積累,大隊如果有台輪式拖拉機,90% 是用來跑運輸賺現金的。
上麵所說的窯廠,就是大隊所有的集體所有製企業,本大隊若有會燒磚瓦的師傅,或者會燒缸燒盆的更好, 實在不行花錢請師傅,隻要自己大隊的土可以, 柴火也"easy",也是劃得來的,磚瓦自家大隊農民買可以便宜點, 其餘銷出去。
還有那些編筐打席做簍子等等,都是可以賺錢的,大隊領導門兒清,別看縣裏公社幹部哇啦哇啦地喊以糧為綱,落實到最後,鄉親們分紅才是硬指標, 但麵子上一定要讓縣社領導過得去。
隨便說一句,我待過的大隊綜合場(即副業隊),有一個四類分子,幾乎見不到人,大部分時間在外麵幫鄰近大隊生產隊等修理柴油機,大隊給他最高工分, 每天還有補助,不知他的曆史到底如何, 隻曉得他修柴油機技術非常好,所以才會忙得不著隊了,他的老婆孩子在省城,他回家幾天大隊照樣給他算工分,這就是技術的力量。
這就把話轉到後來的社隊企業了,應該是73年左右開始, 各地都在鼓吹社隊企業了,幹什麽呢?
什麽也不懂什麽也不會的社隊幹部們,糊哩糊塗的跟風,東一棒子西一榔頭幹啥啥不行,老奸巨猾的幹部自然把眼睛盯到被下放到本公社本大隊的那些人頭上,有段時候人們開玩笑說 “壞人中有本事的人多得很”!
幹部們也不管什麽階級界限,成了早期的“不管白貓黑貓”論的擁護者了,所以那時搞得好的社會企業, 往往都是有階級敵人在裏麵撐市麵。
南方,尤其是長三角,農村幹部本身的文化素養就比北方及內地高,見也多些識也廣些,隊裏那些有本事的“地富反壞右”也多些,搞起社會企業來也是容易熱氣騰騰。
一落實政策,很多階級敵人不是敵人了,離開農村回了城,但帶出來的徒弟也能成事了,徒弟到城裏找銷路,很自然先找師傅,路子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