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它觸及了中國基層行政體製變革的核心。簡單來說,**人民公社改為鄉(鎮)後,幹部的總數量從全國範圍看是顯著減少了,但鄉鎮一級的幹部編製和實際工作人員數量在某些階段和地區可能有所增加,其職能和性質也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下麵我們從幾個方麵來詳細解釋這個看似矛盾的現象:
### 1. 根本性變革:性質完全不同
首先必須理解,人民公社和鄉鎮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組織。
* **人民公社(1958-1983)**:是“政社合一”的組織。它不僅是基層政權組織,還是集體經濟組織。它管理著轄區內所有的政治、經濟、社會事務,包括農業生產、資源分配、民兵訓練、教育衛生等。因此,它需要大量的幹部來管理龐大的集體經濟(如生產隊、大隊)。
* **鄉/鎮人民政府(1983年後)**:是純粹的基層政權組織。它的核心職能是行政管理、社會服務和公共服務。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的推行,集體經濟職能大大弱化,政府不再直接指揮生產。
### 2. 幹部數量為何總體減少?
1. **集體經濟管理幹部的消失**:這是幹部數量減少的最主要原因。人民公社體係下有大量不脫產或半脫產的幹部,如生產大隊隊長、會計、記分員、婦女主任等,他們管理著具體的生產活動。公社改製後,這些職位隨著集體生產模式的消亡而自然消失。這批人的數量極其龐大。
2. **精簡機構的要求**:改革開放初期,中央推行了多次政府機構改革,核心目標之一就是“精兵簡政”,解決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的問題。撤銷人民公社,建立鄉鎮政府,本身就是這一改革的一部分,意圖建立一個更精簡、高效的行政體係。
3. **職能剝離**:許多原來由公社承擔的經濟經營職能轉移給了市場、企業和農民個體。政府不再需要那麽多幹部去“管生產、管分配”。
### 3. 為何感覺鄉鎮幹部可能增加了?
盡管總量減少,但人們有時會感覺鄉鎮機關的工作人員變多了,這主要是由於:
1. **編製的規範化和顯性化**:人民公社時期很多幹部是“亦官亦民”,身份模糊。鄉鎮政府建立後,幹部隊伍走向正規化、專業化,有了明確的行政編製和事業編製。這些“在編”的幹部更加顯眼,給人一種“坐辦公室的人多了”的感覺。
2. **職能的擴展和專業化**:雖然不管生產了,但鄉鎮政府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在不斷擴展和細化。例如,設立了專門的計劃生育辦公室、司法所、民政所、財政所、土地管理所等。每個部門都需要專職人員,這使得鄉鎮政府的內設機構看起來比公社時期的管理部門更複雜。
3. **“條條”部門的增加**:縣級政府的職能部門(如工商、稅務、公安、林業等)開始在鄉鎮設立派出機構(通常稱為“七站八所”)。這些人員雖然在業務上歸縣局管,但工作在鄉鎮,也被老百姓看作是“鄉鎮幹部”,這增加了鄉鎮一級財政供養人員的總量。
### 總結
* **從全國總量看**:由於取消了管理集體經濟的龐大幹部隊伍,**幹部數量絕對是減少了**。
* **從鄉鎮機關本身看**:正規化的行政編製人員和新設立的專職崗位,使得鄉鎮政府的工作人員結構發生了變化,**核心機關的幹部可能更加集中和專業,數量在某個階段可能趨於穩定甚至略有增長**,但這與人民公社時期的幹部規模不可同日而語。
* **從性質上看**:變化是根本性的。幹部從“全能型”的集體經濟管理者,轉變為了“服務型”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提供者。
因此,答案不能簡單地用“增加”或“減少”來概括,而是一個“總量精簡、結構優化、職能轉變”的複雜過程。總體趨勢是,國家層麵的財政供養人員總量得到了控製,基層政府的運行模式更加現代化和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