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行政區劃,按憲法,隻有有省、縣、鄉鎮三級。以前的專區、地區、現在的地級市,都是憲法之外的東西。

查憲法 https://www.gov.cn/guoqing/2018-03/22/content_5276318.htm  :

第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中國的事情,說一套做一套,領導決定改做法,違憲也不管,從1988年搞地級市到現在,憲法也懶得修訂。憲法裏麵沒有地區一級,也沒有地級市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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