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禦外侮,貢獻多寡都應該被後人銘記在心。
但是,中共的撫恤政策狹隘又封建。1945年前加入中共的皆為“抗日幹部”,1949年10月1日前加入中共的全算“解放幹部”,享受“離休”待遇。
However, 國民政府的抗日軍人,行政人員,有統戰價值的人員除外,都沒有給予應有的補償和獎勵。沒有被槍斃,關押就算幸運了。對他們及其家屬的各種歧視迫害更是一言難盡。
文學城有網友的長輩是49年在列車上給四野官兵送開水的;也有50年解放軍入川時還是學生,打著腰鼓歡迎解放大軍的,都那麽的底氣十足,粉紅的不要不要的。不知道的還以為民族振興做了什麽了不起的貢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