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1月28日晚,日本海軍陸戰隊2,300人在坦克掩護下由租界向上海閘北一帶進攻,遭到國民革命軍十九路軍的抵抗,一·二八事變爆發。國民革命軍於各方支持下堅持一個多月。3月3日,日軍占領真如、南翔後宣布停戰。3月24日,中日雙方在英、美、法、意各國調停之下於3月24日在上海談判,5月5日在上海英國領事館簽訂了《淞滬停戰協定》。協定主要內容為日軍返回戰前防區(上海公共租界北區、東區及其越界築路地帶),國軍暫留現駐地(京滬鐵路上的安亭鎮至長江邊的滸浦一線),交戰區劃為非武裝地區。
淞滬停戰協定的主要內容
《淞滬停戰協定》的主要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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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戰自1932年5月5日起,雙方軍隊在停戰期間停止一切敵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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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軍隊在協定所涉及區域內之常態恢複,未經決定辦法以前,留駐其現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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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軍隊撤退至公共租界暨虹口方麵之越界築路地域,一如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事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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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共同委員會,協助布置撤退之日本軍隊與接管之中國警察間移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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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