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美國三個月以後,我太太終於拿到護照,可以申請簽證了。去麵談那天,我嶽母陪她去的,住在她大舅家。
到簽證處,許多人都在排隊,出租馬紮的大媽們不斷的給新來的update最新消息。這些大媽都成簽證專家了。
當時在簽證處門口,有個門房,開了一個窗口,對簽證材料初步審核,給不同的條,太不靠譜的就當場據掉,門也不讓進。讓進的,就收下最重要材料,給一張條,作為收據(可能有號碼,忘了),然後放進去,在裏麵等簽證官叫號。
輪到我太太到門房的窗口,她把材料遞給人家,人家翻了一遍,撕了一張綠條,遞給她,說你可以回去了,按上麵的日期到時來取簽證。我太太整個懵了,不知道怎麽回事,也沒敢再問,就抱著材料,拿著條往回走。我嶽母看到她回來了,馬上心涼了,怎麽回事,怎麽連門也進不去?我太太走到她媽跟前,她媽問怎麽回事,她說人家說讓我回頭來取簽證。旁邊租馬紮的老太太一看她手裏拿著綠條,馬上說,你都沒麵談就簽上了,真幸運。呼啦一下,一大群人圍上來,打聽怎麽回事,許多人那個羨慕啊。有一個女孩擠上來非要握握手,沾點喜氣。
母女倆高高興興得回到她大舅家,他大舅那個震驚。他兒媳婦簽一年簽了好幾次才簽上,我太太居然不用麵談就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