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946年6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航空委員會改為空軍總司令部
另在沈陽、北平、西安、重慶、漢口分別設立空軍第一軍區、第二軍區、第三軍區、第四軍區、第五軍區司令部。共有8個空軍大隊21個中隊。飛機936架,飛機大量裝美國戰機。轟炸機大隊裝備B-24、B-25轟炸機;驅逐機大隊裝備P-51、P-47、P-40戰鬥機;空運大隊裝備C-46、C-47運輸機;偵察大隊裝備P-38型偵察機。空軍軍區司令部編製包括中將司令、少將副司令、少將參謀長、第一至第四處(分管人事、情報、作戰、供應),秘書、督察兩室,財務、總務兩科,通訊、氣象兩個大隊、擔任警衛的特務營、空軍總站下轄多個航空場站、高射炮兵團。實有總兵力235,837人。